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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

2016-05-09 17: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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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多措並舉,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努力實現外貿回穩向好。

《意見》指出,外貿是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和推動力量。當前,外貿形勢複雜嚴峻,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多,下行壓力不斷加大。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對經濟平穩運行和升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14條政策措施。

一是加強財稅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對有訂單、有效益的外貿企業貸款。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進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費率,對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應保盡保。對部分機電産品按徵多少退多少的原則退稅,完善出口退稅分類管理辦法。

二是鞏固外貿傳統競爭優勢。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綜合運用財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東部地區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騰退用地經批准可轉變為商業、旅遊、養老等用途。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加工貿易業務審批。支持邊境貿易發展,加大中央財政對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力度。

三是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網絡體系,建設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撥中心、批發市場和零售網點等。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培育外貿自主品牌,培育一批重點行業專業性境外品牌展,對外貿企業收購境外品牌、營銷體系等加大信貸支持。

四是著力優化外貿結構。開展並擴大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試點。支持企業建設一批出口産品“海外倉”。重點支持先進設備和技術進口,降低部分日用消費品關稅。穩定外商投資規模和速度,提高引進外資質量。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産能合作,帶動我國産品、技術、標準、服務出口。

五是進一步改善外貿環境。降低出口平均查驗率,加強分類指導。2016年年底前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從沿海地區推廣到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和《港口收費計費辦法》,加大對電子政務平臺收費查處力度。持續開展外貿領域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切實支持進出口企業應對境外知識産權糾紛。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地區要提高政策的精準度,出臺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抓緊制定實施細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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