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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將有三項變化

2016-05-09 18: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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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 記者9日從司法部獲悉,司法部編寫修訂的《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將於近日出版發行。

大綱修訂工作以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精神為遵循,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堅持對法律職業立場、倫理和技能等的考查。2016年司法考試大綱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等學科的考核知識點,對試卷題型及考核要求作了調整完善,著重考查應試人員運用憲法法律知識、法學理論和法治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律職業人才選拔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司法考試大綱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明確在主觀題試卷中增加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科目的考查內容。二是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情況、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實踐和法學理論研究成果,對刑法、民法等相關學科知識點進行了調整完善。三是根據2016年3月底前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對大綱附錄法律法規目錄進行了相應增刪,新增了《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和《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章。

另據介紹,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考試、錄取等政策繼續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執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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