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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管總局通報廣東深圳“4·29”粉塵爆炸事故

2016-05-10 07: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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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 徐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9日發佈了關於廣東深圳精藝星五金加工廠“4·29”粉塵爆炸事故的通報。通報稱,據初步調查分析,這起事故是在磚槽除塵風道內發生鋁粉塵初始爆炸,引起廠房內鋁粉塵二次爆炸,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6年4月29日16時許,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精藝星五金加工廠發生鋁粉塵爆炸事故。截至5月6日,已造成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5人嚴重燒傷。事故單位主要從事自行車鋁合金配件拋光業務,未按標準規範設置除塵系統,採用軸流風機經矩形磚槽除塵風道,將拋光鋁粉塵正壓吹送至室外的沉澱池。

通報稱,這起鋁粉塵爆炸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問題:一是事故單位無視《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等要求,違法違規組織生産,未及時規範清理除塵風道和作業場所積塵,除塵風機、風道未採取防火防爆措施。

二是深圳市對防範粉塵爆炸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沒有將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列入防範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內容,對基礎情況掌握仍不夠準確,對培訓工作不重視,執法力度較弱。三是廣東省在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整治中存在薄弱環節,工作方案缺乏針對性,整治效果不明顯。作為全國粉塵涉爆企業數量最多的省份,相關企業近9000家,在2015年珠海市興利五金製品有限公司“5·13”鋁粉塵爆炸事故、2016年江門市安諾特炊具製造有限公司“4·1”鋁粉塵爆炸事故之後,又發生了該起同類事故,暴露出整治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管理不閉環等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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