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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鼓勵幹部主動作為爭創一流

2016-05-10 11: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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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5月10日電(姚永亮、陳健)“有了容錯糾錯機制,今後我們的幹部可以更加放開手腳主動作為了。”四川眉山經濟開發區新區黨工委書記盧明春,在閱讀眉山市出臺的《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幹部主動作為爭創一流的意見(試行)》後説。

5月5日,眉山市委辦和市政府辦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幹部主動作為爭創一流的意見(試行)》,明確提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消除幹部“多幹多錯”思想顧慮,鼓勵幹部“主動作為、爭創一流”。

眉山市出臺的意見中所稱的“容錯”,是指單位或者幹部在推進改革創新、先行先試過程中,因缺乏經驗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有關條件,對其免予問責、免予處分。而“糾錯”,是指對調查認定的失誤或者偏差,及時糾正,有效消除和減少損失或者影響,建立完善制度,規範優化程序,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眉山市明確規定,因推動工作、改革創新未達到預期效果或者造成負面影響及損失的,屬於不可抗力導致,或者無失職行為並符合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的;有利於全市改革創新和發展大局的;經過充分研判、公開公示、集體研究,依法依紀決策、陽光運行,並具備相關書證的;立足於為公為民,為發展、為穩定務實創新,沒有為自己、特定關係人或者小團體等謀取私利的;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政策調整影響,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的;出現失誤或者偏差後,積極主動採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損失或者消除不良影響的,可提出容錯糾錯申請。

據悉,眉山市此次還專門明確了容錯糾錯程序和保障措施,其中保障措施中包括建立健全教育引導機制、激勵考核機制、澄清保護機制和為官不為問責機制等。比如將對予以容錯糾錯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跟蹤管理,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幹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依託全市庸懶散浮拖問題監督平臺,加大對為官不為的專項整治,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及時調整,公開通報為官不為典型事例,教育警示廣大幹部更好地改革創新、擔責有為。

眉山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説,該意見的出臺注重了“實事求是、區別對待,鼓勵敢為、懲治不為,準確把握、寬容失誤”三個總體原則,把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結合起來,有利於保護和激勵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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