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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根治校園欺淩需法治教育“兩翼齊飛”

2016-05-10 19: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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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 白靖利)辱罵、毆打等校園欺淩行為不再是小事一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淩進行專項治理。

作為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校園欺淩現象近年來屢發多發,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由於青春期孩子情緒控制能力較弱,往往攻擊性比較強,極易發生辱罵、毆打、敲詐勒索等欺負他人的情況。受社會“叢林法則”、“拳頭法則”以及部分影視作品的影響,校園欺淩在近年來還呈現了一定的成人化趨勢。

從根本上來説,校園欺淩事件的雙方甚至旁觀者都是受害者。不僅會帶來身體上的傷害,更將在青少年心中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嚴重的恐將影響一生。因此,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此次要求各地專項治理,不僅是為治理校園欺淩作出部署,更是向社會重申“校園欺淩不是一件小事”的信號。

校園欺淩根在心靈,責在家校和社會。因此,終結校園暴力,治理校園欺淩,需要充分發揮教育的作用。長期以來,一些學校和家長“偏重分數,輕視素養”、“管控有餘,教育不足”,忽視了對學生心理方面的培養。青少年在心智上具有極強的可塑性,必須通過可操作的規則教育、行為教育等,並加以言傳身教,幫助他們培養底線意識,並形成健全的人格和生命素養。

治理校園欺淩,社會也不能“缺位”。事實上,不少校園欺淩事件,正是受到成人社會的影響。因此,構建一個守法護法的社會環境,仰賴全社會共同努力。

根治日益氾濫的校園欺淩,更須借助法治的力量。除了加強法制教育外,還應完善相關立法。由於校園欺淩者多為未成年人,如何在保護未成年人和打擊未成年人犯罪之間尋找平衡,需要立法機關的努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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