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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關於開展“國有林場改革典型案例”徵集活動的通知

2016-05-11 08:25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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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開展
“國有林場改革典型案例”徵集活動的通知
辦場字〔2016〕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為進一步加大國有林場改革典型的挖掘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其在打贏國有林場改革攻堅戰中的良好引領帶動作用,根據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精神和國家林業局2016年工作要點安排,我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改革典型案例”徵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徵集評選100個左右具有代表性的市(地、盟、州)、縣(市、區、旗)、國有林場等層面的國有林場改革典型。

二、徵集方式

(一)省級推薦。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報送本地本單位的國有林場改革典型。

(二)邀請采寫。特邀部分媒體記者深入改革典型開展採訪報道。

(三)公開徵集。向社會公開徵集國有林場改革典型案例。

三、作品要求

(一)題目直觀鮮明、通俗扼要;內容層次清晰、真實準確,一般應主要包括改革的特色、成效、經驗和啟示等;文字生動簡潔,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

(二)作品必須為原創,具有創新性、新穎性。

(三)作品可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送,所有作品均須在省級以上主流媒體公開發表。

四、時間要求

作品徵集時間為2016年5—12月。

五、評選表彰

(一)評選。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委會對符合條件的作品進行評選。

(二)表彰。活動擬設優勝獎和優秀組織獎2個獎項。

優勝獎:一等獎10名、二等獎20名、三等獎30名和優秀獎40名,頒發獎金和證書。

優秀組織獎:對積極挖掘整理、推薦報送本省(區、市)改革典型的單位,授予優秀組織獎,頒發榮譽證書。

獲獎作品將結集出版。

六、其他事項

以省(區、市)為單位推薦的作品,除電子版外,請同時發紙質文本稿件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聯絡人:國家林業局場圃總站  劉鵬

電  話:010—84239854

郵  箱:liupeng5940@163.com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6年4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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