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這道“防火墻”該如何築牢?——甘肅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調查

2016-05-13 16: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蘭州5月13日電(記者 王衡)作為用市場手段化解環境風險的有效方式,環境污染責任險在甘肅推廣已3年。但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環境問題多發、高發的當下,企業投保熱情仍然不高,築牢這道“防火墻”還應採取更有效的措施。

重點污染企業投保率不足十分之一

環責險在發達國家已得到普遍推廣。上世紀90年代,我國一些城市也推出了相關産品,但效果不理想。直至2007年底,原國家環保總局與保監會聯合出臺《關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後,才在全國大規模推開。目前多數省份均已開展試點。

從2013年下半年起,甘肅在全省推廣環責險,重點在重金屬、化工等領域的國家、省、市、縣重點監控企事業單位中推廣。環保部門和保險監管機構也出臺系列鼓勵措施,如將此項工作列入省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

甘肅確定中盛國際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分公司作為仲介服務機構,通過招標確定由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太平洋、中華聯合4家財産保險公司開展試點。

“從近3年情況看,雖然在增長,但增速不快。”中盛國際甘肅省分公司高級主管趙旭東説,2013年甘肅僅27家企業投保,保費收入264萬元;2014年投保企業和保費分別為212家、490萬元;2015年分別為267家、572萬元。

甘肅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調研員李沛銀介紹,甘肅國控及省、市、縣控重點污染企業2800多家,投保環責險的不足十分之一。

中國人保財險甘肅省分公司責任保險事業部總經理楊發仁説,越是實力強、管理規範的大企業,投保積極性越高,小企業投保意願偏低,而恰恰是小企業更易發生污染事故,賠付能力也很低。此外,投保的企業,多數投的是最低的一檔。

污染事故為何仍難激發投保熱情?

徽縣血鉛超標、蘭州自來水苯超標、西和隴星銻業潰壩……近十年來,甘肅發生多起重大環境事故,但並未對企業投保環責險帶來很大觸動。

隴南鉛鋅礦資源豐富,礦山企業眾多,理應是環責險推廣重點地區。然而人保財險隴南市分公司副總經理李繼華告訴記者,他們推廣的情況不太理想,2015年僅有5家企業投保,保費不到26萬元。

2015年11月,隴南西和縣甘肅隴星銻業有限公司選礦廠潰壩,約3000立方米尾礦流入長江流域的西漢水,污染流域包括甘肅、陜西、四川。記者了解到,此次事故僅損害評估費就高達上千萬元,修復環境的費用更多,肇事企業難以承受,最終可能仍由財政買單。

“實際上,我們曾多次到這家企業推銷環責險,但均被拒絕。”李繼華説:“就在出事前一週,我們還上門做工作,但企業負責人的回答是‘不需要’。”

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隴星銻業潰壩事故發生後,許多礦業企業仍對投保環責險持觀望態度:一方面是許多企業仍處於停産整頓之中,另一方面是近幾年礦業市場不景氣,但主要原因還是對污染事故心存僥倖。

保監會甘肅監管局産險處綜合科科長楊子江認為,我國社會的保險意識還不強,再加上環責險剛起步,保險費率偏高、除外責任較多也是阻礙其推廣的因素。

推廣環責險還有法律障礙。李沛銀説,我國新環保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就是説不是強制險,企業購買得基於自願。

一些投保企業反映,環責險增加了成本,但保額卻偏低,感覺“不大管用”。之所以購買,是因為環保部門不斷“做工作”。

3年保費抵不過一次事故賠償

3年來,甘肅4家保險公司環責險保費收入累計1326萬元,而目前單筆最高賠償限額是1500萬元。這意味著,一次保險事故,就可能讓所有保險公司數年的保費收入都賠進去。

業內人士介紹,甘肅環責險預期年保費規模至少四五千萬元,投保企業越多,承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發達國家普遍將環責險作為強制險,長期看我國也應如此。但在短期無法從立法上突破的情況下,也應主動作為,加快推廣。

首先,地方環保部門應負起責任。從甘肅的實踐看,環責險規模雖與地方經濟水平有關,但重視程度不同,效果也大不一樣。記者從人保財險甘肅省分公司了解到,2014年這家企業從蘭州收取的環責險保費僅5萬元,在各市州中排名倒數第二;而工業企業並不多的張掖,由於環保部門積極推廣,保費達到43萬元。

環責險還應在降費率、強服務上下功夫。甘肅已連續兩年將環責險費率下調了10%,今年預計還會下調。中華聯合財險甘肅省分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郭欽華説,保險企業應成為企業環境風險顧問,把事前防災、事中救災、事後理賠結合起來,在通過提升服務水平獲得企業認可的同時,也能間接降低費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溫雅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