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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減和保留項目主要遵循三條原則

2016-05-13 17:20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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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許昆林介紹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 縮減項目和保留的項目,標準是什麼?

[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 羅國三] 很願意回答你這個問題。從這個角度向大家介紹,這次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我們對報建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涉及到20個部門,總共有65項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清理原則,清理的結果大概是這樣。保留34項,把24項整合為8項,清理後共42項。還有2項屬於部門之間徵求意見,還有另外5項是屬於強制性評估評審,不列入行政審批事項,大概是65項,清理規範的結果大概是這樣。

第二個層次是整合。24項整合為8項,這是清理規範的一個重點。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是一個窗口對市場主體,就是對企業;二是能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只申請一次,由相關的審批事項在部門內部運作,企業就不用再去協調,機關對企業的批復也是“一個窗口對外”,這也是一種制度創新,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效率、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的成本。還有一點,強制性評估評審不列為報建審批事項,有關部門應通過細化標準、嚴格監管等,確保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這裡主要涉及到安監部門負責的職業病預評價、安全設施的預評價、地震安全性預評價、地震災害安全性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報告等,大概有5項。

第三個層次,國務院也有要求,對於保留的審批事項,各個部門一定要進一步優化程序,明確辦理流程、嚴格辦理時限,真正能夠體現為市場主體服務,把審批真正變化為服務。

[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 許昆林] 我再補充一點。實際上就是三條原則,一是,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沒有列入國務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一律取消審批。二是,審批機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意見,或者能夠通過後續監管解決的事項也一律取消審批。三是,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也要求加大優化整合的力度。按部門,不管有多少事項,最好整合到一個口。發改委現在按照國務院部署建設的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平臺,聯合16個部門,一口受理,同時推送16個部門,時間就大大壓縮、提高效率,這也是降低成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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