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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簡化證明手續

2016-05-15 07:11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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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不再對初次就業流動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考、聘用、招用流動人員時,可參考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等材料及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按規定申請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區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逐步取消異地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蓋章手續;改進留學回國人員、回國(來華)定居專家安置服務,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人員不用再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記者 葉紫)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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