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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出臺專項意見保障和促進非公經濟發展

2016-05-18 17: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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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5月18日電(記者 梁建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8日舉辦的新聞發佈會透露:湖北省高院近期出臺的《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涉及非公經濟的審判工作等提出了多項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共12條,從樹立平等保護理念、依法審理各類案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構建司法服務機制四個方面對全省法院提出了明確要求。”湖北省高院新聞發言人程勇説。

意見明確,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堅持公有制經濟主體與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平等、法律服務平等“六個理念”,積極適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司法需求,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依法懲處侵害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的犯罪。

意見要求,湖北各級法院要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犯罪與行政違法、犯罪與民商事糾紛的界限,依法審慎對待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在生産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行為,對不違反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不以犯罪論處;對定罪證據不足的,依法宣告無罪;對確已涉嫌犯罪的,依法慎重適用強制措施,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

此外,湖北各級法院還將著力構建便捷高效的服務機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訴權,按照立案登記制改革的要求,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受理的案件及時立案,並儘快作出裁判;構建訴調對接工作平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糾紛的及時有效化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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