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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將對衡水市開展市級環保督察

2016-05-19 08:44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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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至6月7日
河北省對衡水市開展市級環保督察

從河北省環保廳獲悉,經省委、省政府5月17日批准,河北省于5月19日至6月7日對衡水市開展市級環境保護督察。

今年3月31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河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後,按照要求,4月28日召開了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審議了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衡水市工作方案。

據介紹,這次督察,是中央對河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試點工作後,河北省組織的首次市級層面環保督察,體現了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堅強決心和態度,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步驟,將為河北省生態文明建設起到有效的推動作用。這次督察由省環保廳廳長陳國鷹任組長,督察組成員共15人,在人員組合上突出了業務性和專業性,聘請了多位專家型業務骨幹。

對衡水市的督察,將突出當地的環境特點,重點是關注該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存在問題、政府職能部門聯防聯動機制落實情況、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問題、開發區生態環境優化和基礎設施(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等)建設運行情況、相關部門落實環保責任情況、衡水湖及主要河流保護和斷面水質改善情況、城中村和餐飲業無組織排放污染管控工作、面源污染治理情況等。

督察內容還包括近兩年衡水市空氣質量達標率,重點河流和衡水湖水質達標率,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氣化率,城市建成區綠化率,城鎮集中污水處理率、中水回用率,生活垃圾處理率和重點環境工程、生態保護項目資金投入情況。針對各類園區和開發區,重點關注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執行率、企業污水廢氣排放達標率。通過量化指標對比分析,既考察衡水市工作提升情況,同時也對比其他市同期情況。

督察按照見面溝通、動員部署、聽取彙報、市級層面督察、下沉督察等步驟進行。期間開設舉報電話、手機號碼(只接收舉報短信)和郵政信箱,每天8時至20時受理電話舉報,郵政信箱在督察組撤離衡水市後,仍延續運行一週。

督察進駐結束後,督察組在20個工作日內研究形成正式督察報告,既指出問題,也肯定成績。督察報告徵求衡水市市委、市政府意見,經河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報省委、省政府。

督察報告經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後,在15個工作日內,由督察組組長向衡水市黨政主要領導及班子其他領導成員進行反饋,指出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督察報告主要內容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後通過省和衡水市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結果將根據《河北省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試行)》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移交移送省委組織部或衡水市委組織部,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幹部使用、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對督察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移交當地相關部門查處;涉嫌刑事犯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衡水市委、市政府要按照督察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見反饋後30個工作日內報送河北省委、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對其整改情況,河北省將適時開展後督察,重要情況報省委、省政府。衡水市整改方案、整改落實情況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後,通過省和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記者 段麗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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