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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合法權益——國家民委有關負責人就清真食品管理問題答記者問

2016-05-31 20: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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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崔清新)近期,“清真食品不清真”“清真食品泛化”等有關清真食品管理的問題引發社會關注,為此,記者採訪了國家民委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在介紹我國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同時,強調要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維護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大局。

問:我國的清真食品管理現狀如何?存在哪些問題?

答:在我國,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主要涉及10個民族,人口超過2300萬。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清真食品的生産供應和監督管理。從中央來看,2014年2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民委、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商總局等五個部門在對“清真食品泛化”“清真食品不清真”等問題多次進行聯合調研和溝通協調的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清真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的通知》,明確了各部門在清真食品安全與管理工作中的職能職責和主要任務,就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産經營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目前,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民族事務、工商管理、食藥監督、商務貿易等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機制。

從地方來看,地方大部分民族事務部門都對清真食品生産經營主體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部分地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積極發揮清真食品行業協會組織作用,推動行業自律,實現清真食品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各地民族事務部門在清真食品安全與管理工作中,注重引導和發揮當地伊斯蘭教協會和各族群眾的積極作用;全國大部分民族事務部門都對清真食品生産經營活動建立了普查、排查、抽查、督查相結合的日常監管機制,對發現的違法案件和違規現象及時進行查處。

隨著市場經濟和商品流通的快速發展,清真食品管理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困難和問題,包括“清真不清”、擅打或濫用“清真”品牌的問題和現象在個別地區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過程中對清真食品生産經營的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等。

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産生活需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傷害少數民族群眾感情,在有些地方甚至成為引發影響民族團結事件的重要隱患,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問:當前我國清真食品管理法制建設狀況如何?

答:國務院1993年頒布實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專門對清真食品管理和服務做出規定。一些地方陸續出臺了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加強對清真食品的規範管理。

截至目前,有20個省(區、市)將清真食品管理寫入《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中,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制定了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天津、河南、山東等4個省(市)制定了政府規章,此外,呼和浩特市等9個有立法權的市出臺了清真食品管理單行條例,西寧、廣州等2個市出臺了政府規章。這些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構成了我國民族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內容,對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規範管理清真食品,發揮了重要作用。

各地頒布實施的清真食品管理法規和規章,在市場準入方面,許多地方建立了清真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制度,從生産經營條件、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審查或備案;在日常監管方面,對清真食品的招牌、標識、名稱、包裝以及生産經營場所、運輸、儲藏工具等,明確規定禁止有禁忌的內容;在監督檢查方面,有的地方立法明確了民族事務部門及工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權利,以及對違法行為給予責令改正、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等措施。此外,各地建立完善清真食品管理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在處置因清真食品引發、誘發的矛盾糾紛中的分工職責,為政府依法監管清真食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需要強調的是,多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在加強清真食品管理法制建設中,牢牢掌握3條原則:首先,在方向上,主要是針對清真食品的管理,而不是對清真食品本身;其次,在適用對象上,主要針對清真食品生産經營者進行管理規範,建章立制,便於政府有關部門有法可依,而不是針對普通消費者;第三,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嚴格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群眾的生活飲食習俗,而不是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符合伊斯蘭教教義的食品,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墻,為促進我國清真食品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問:下一步將如何推動清真食品的管理?

答:為進一步規範清真食品生産經營活動,推進清真食品管理工作,2016年以來,有關部門加大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力度,要求各地妥善應對“泛清真食品化”問題。近日,國家認監委與新西蘭初級産業部聯合簽署了《新西蘭輸華肉類清真認證安排》,加大了對進口清真食品認證監督管理的力度。

據了解,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繼續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和自身職能職責有效開展相關工作。一方面,就轄區內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泛清真食品化”、“清真食品泛化”、違法開展清真食品認證活動等問題和現象進行摸底調查,並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清真食品管理的體制機制,注重綜合運用多種法律手段和政策措施,加大對違法生産經營清真食品、生産經營假冒清真食品等嚴重侵害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的查處、追責力度,切實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群眾風俗習慣和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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