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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

2016-06-01 14:29 來源: 社科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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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
(簡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受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對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了第三方評估。此次評估針對55家國務院部門、31家省級政府、93家地市級政府,採取觀察各評估對象門戶網站、分析各評估對象自報材料和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開展依申請公開驗證等方式,就權力清單、財政預算、食品藥品安全、棚戶區改造、建議提案辦理結果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熱點問題回應,公開保障機制建設等進行了評估。現將評估結果簡報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明顯

評估發現,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部署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群眾關切事項,加大信息發佈、政策解讀和熱點回應力度,注重公開效果,取得明顯進步。

(一)權力清單、財政預算等重點領域和社會關注事項公開情況較好

2015年,各地區各部門在權力清單、財政信息、環境保護信息、食品藥品監管信息、棚戶區改造信息、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國有企業信息等領域取得顯著成效。權力清單方面,31個省公佈了省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所有有行政許可權限的國務院部門及全部省級政府、94.62%的地市級政府均公開了行政審批(許可)事項清單,並配備了相應的服務指南。96.77%的省級政府和79.57%的地市級政府公開了本級政府及部門的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如北京市政府在門戶網站開設“部門職權信息”欄目,集中統一展示市政府部門的各項職權信息。財政預算方面,98.18%的國務院部門公開了2015年預算及説明和2014年決算及説明,95.70%的省級政府部門公開了2015年預算及説明,92.47%的省級政府部門公開了2014年決算及説明。並且,所有國務院部門均做到了預決算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環保信息公開方面,96.77%的省級環保部門、83.87%的地市級環保部門公開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受理公示信息;所有省級政府環保部門和77.42%的地市級環保部門公開了2015年重點排污單位或環境重點監管對象信息。

(二)注重政策主動解讀工作,及時回應關切

80.36%的國務院部門、96.77%的省級政府、66.67%的地市級政府發揮制定部門熟悉制定背景、了解政策意圖的優勢,加強了制定機關的自我解讀,與2014年相比進步顯著。各地區各部門主動通過門戶網站專欄、新聞發佈會、微博微信等發佈政策解讀信息,76.79%的國務院部門、100%的省級政府、68.82%的地市級政府在門戶網站開設了政策解讀欄目。如寧波市、成都市注重將政策文件與政策解讀信息關聯公開,政策文件信息或者解讀信息後附有制定部門的聯絡方式,既方便群眾查詢比對,又方便群眾向制定部門諮詢。

(三)公眾向政府機關申請信息公開的渠道進一步規範

通過依申請公開渠道向有特定需求的群眾公開政府信息,有助於滿足不同群體的多元化信息需求。經過實際驗證,98.18%的國務院部門、96.77%的省級政府部門、98.92%的地市級政府部門受理信函申請的渠道暢通;76.36%的國務院部門、74.19%的省級政府部門、63.44%的地市級政府部門按時答覆了申請。不少地方和部門採用紙質或者數據電文形式做出答覆,對於所申請信息已主動公開的,政府機關普遍能夠本著便民原則主動告知獲取途徑。

(四)強化組織領導,重視制度規範建設

從分析地方和部門報送的材料看,2015年有28家國務院部門、17家省級政府明確了公開工作分管領導;有13家國務院部門、11家省級政府的負責人研究部署過公開工作;有28家國務院部門、21家省政府的負責人專門對公開工作提出過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重視對下級機關的工作指導,如,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方面的文件;財政部制定了財政預決算、政府採購、基層財政專項支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等方面公開的文件;農業部制定了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行政處罰案件、建設項目信息等方面公開的文件;交通運輸部制定了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全國海事系統信息公開方面的文件。浙江在土地徵收信息公開方面,廣東、四川在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方面,山西在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方面,發佈了指導性文件。同時,各地區各部門還注重加強監督保障機制建設,有的建立了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機制,有的地方建立了法律顧問參與信息依申請公開會商機制等。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評估也發現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共性問題,值得關注。

(一)個別部門和地方對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有待提升

自報材料顯示,2015年有8家國務院部門、6家省級政府的相關領導未研究部署過公開工作,28家國務院部門、14家省級政府未提供相關材料;2家國務院部門、3家省級政府的主要領導未對公開工作提出過要求,19家國務院部門、7家省級政府未提供相關材料。部分機關履行公開職責存在敷衍塞責現象,以年度報告的發佈為例,國務院某部門2015年未依法按時發佈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國務院某部門發佈的年度報告與上一年度報告主要內容重復雷同。

(二)一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要求仍然落實不到位

棚戶區改造信息公開不到位,58.06%的省級政府、50.54%的地市級政府未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信息;51.61%的省級政府、51.61%的地市級政府未公開2015年棚戶區改造項目落實情況。建議提案公開方面,除未收到建議提案或者辦理結果涉密的以外,32.14%的國務院部門和25.81%的省級政府未公開代表建議辦理復文全文或者摘要,37.50%的國務院部門和25.81%的省級政府未公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復文全文或者摘要。國有企業信息公開方面,61.29%的省級政府未公開2014年國有企業業績考核結果,64.52%的省級政府未公開本省國有企業改革重組信息。

(三)部分領域公開標準不明不細影響公開效果

國有企業信息、重大建設項目信息、棚戶區改造信息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仍存在公開標準不明、公開要求不細的問題,操作性不強,部門地方公開質量參差不齊。不少省份所發佈的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多為新聞類信息,信息內容要素不完整,實質性內容少,利用價值低。

(四)應公開盡公開、應上網盡上網工作落實不到位

一些單位制定的用以推動或者指導某些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文件被確定為不公開文件。許多領域的信息通過新聞發佈會、公告欄、宣傳冊等傳統渠道等發佈後,沒有同步展示在門戶網站上。有的門戶網站未配置檢索功能或者檢索功能無效,有的不按照欄目設置發佈信息,造成信息查詢不便。

(五)政策解讀效果有待提升

一些地市級政府主要是轉發上級部門的解讀信息或者是解讀上級機關的政策文件,本地政策解讀信息公佈較少或者根本就未公佈。不少政府部門所做的政策解讀形式單一,多是對政策內容的簡單轉述,不少部門還不適應新時期的信息傳播規律,不善於有效運用圖片、圖表、視頻等方式,仍存在群眾看不懂、難理解的情況。

(六)熱點回應避重就輕、持續跟蹤性差的現象突出

不少政府部門在回應社會關切時,發聲不積極、不主動,存在態度敷衍、避談核心內容的現象。如在重大事故的回應中,有的將“不清楚”、“不知道”、“將儘快了解情況”作為回應關鍵詞,不僅沒有及時解答群眾疑問,反而引發了更大的質疑和猜測。有的面對群眾質疑,不經調查即做回應;有的不僅不反思自身工作欠缺,反而找藉口推脫責任,回應效果不理想;有的政府部門後續回應情況差,在做出“將進一步調查”的初步回應後便再無下文,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七)答覆申請的隨意性仍較大、被復議訴訟隱患多

從依申請公開實際驗證情況看,一些政府機關在答覆依申請公開時隨意性大,嚴謹性不足,有被申請復議、提起訴訟的隱患。不少答覆較為隨意,不嚴謹,存在法律漏洞,主要表現是以口頭溝通代替正式的書面答覆、書面答覆未規範地標識出答覆機關名稱、主動公開的信息未準確告知獲取途徑、不公開信息不明確告知理由等等。另外,對同類申請內容的答覆結論口徑不一致,有的地方答覆公開,有的答覆不公開。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建設

首先,注重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進公開工作。應按照《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修訂,全面深入地梳理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乃至規範性文件,及時填補制度空白、修改過時規定,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其次,國務院部門、省級政府應當針對特定領域逐步梳理主動公開清單,明確公開主體、對象、範圍、方式、時限等具體要求,確保同類信息按照同類標準公開,提升公開信息的質量。

(二)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方便獲取信息

所有通過其他平臺公開的信息,都要本著應上網盡上網的要求,在門戶網站留存、備查。在提升門戶網站技術穩定性的同時,加強欄目設置和優化,依託互聯網技術,實現政府信息主動推送、智慧查找。應綜合考慮所公開信息的特點、群眾獲取信息的習慣及能力,綜合運用好新聞發佈、宣傳冊、明白卡、廣告欄、新媒體等平臺,實現全方位公開,滿足不同群體的信息需求。

(三)提高輿情研判水平與能力,有效回應社會關切

應在現有的輿情監測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輿情研判能力,對於確係關係群眾切身利益並與政府管理有關的事項,應做到第一時間回應,表明政府與人民群眾共同面對問題的態度與誠意;還應基於嚴謹的調查研究,在查明真相的基礎上,坦然面對質疑,勇於承認不足,切實改進工作,消除群眾疑慮和誤解。應結合重大政策等預公開的要求,暢通互動參與渠道,認真研究、吸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公開反饋意見採納情況,讓群眾有參與感。

(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提升專業化水準

各級政府均有必要在不增加編制的情況下,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專門機構,配備必要工作人員,使其有能力組織、指導、協調本地區本系統的公開工作。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專業化水平,形成有專門人員長期從事、關注、研究公開工作的機制,不斷提升公開工作專業化水平。


本次評估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負責實施。

項目組負責人:田禾,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主任、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法治藍皮書主編。

項目組成員:呂艷濱、王小梅、栗燕傑、徐斌、劉雁鵬、趙千羚、劉迪、馬小芳、楊芹、曹雅楠、趙凡、周震、劉永利、徐蕾、宋君傑、寧妍、龐悅、阮雨晴、陳鈺藝、李越、王梓涔、彭悅、王笛、郭海姣、周俊、蔡瑞高、段嘯安、王素敏、許默。

執筆人:呂艷濱、田禾。

報告詳細內容參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即將出版的報告全文。

附件:中國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2015)(全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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