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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社會組織“多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模式

2016-06-01 18: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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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6月1日電(記者 孫飛)1日,深圳正式推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多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模式,只發放記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登記書,不再發放社會組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和刻章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書具有以上證照的功能。

“以前成立一個社會組織的工作量不亞於成立一個公司。”首批領到最新版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的深圳市媒體研究會相關負責人説,“現在和身份證一樣‘一證一碼’全部搞定,確實方便多了。”

深圳市民政局局長廖遠飛介紹,“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是指申請人只需向深圳市民政局提交“多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申請表,就可一次性完成包括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和社保登記證等“五證”辦理。

同時,登記證書不再記載“登記證號”,採用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統一賦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論名稱變更還是業務變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均終身不變。記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將作為社會組織唯一的身份標識。

記者了解到,深圳市社會組織總數目前已突破萬家。此次登記制度改革,通過5個部門網絡互通和工作流程整合,達到“一表申請、一門受理、一次審核、信息互認、五證同發、檔案共享”,節省了社會組織辦事成本,也避免了審批部門重復勞動,節省了行政成本,提升行政審批效率。

“‘多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模式加強了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數字化管理,打破‘信息孤島’、促進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交換共享,為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創造條件。”廖遠飛表示,在社會組織違法違規和失信懲戒機制的逐漸健全完善後,可真正意義上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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