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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聯合發文穩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2016-06-02 09:33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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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聯合發文貫徹落實國辦發[2016]2號文件精神
穩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紮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近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14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認識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全面把握《意見》內容,深刻領會改革精神,切實增強做好改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的要求,細化部門分工和責任,紮實做好各項工作,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圍繞改革總體目標,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精幹力量,抓緊編制本地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按照用十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革任務的總體要求,倒排時間,合理安排改革進度,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確保如期實現改革目標,並要重點明確3-5年率先實現改革目標的地區範圍。

《通知》強調,各地要堅持多措並舉,狠抓任務落實。要把夯實農業水價改革基礎擺在重要位置,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補足補強,為各項機制發揮作用創造條件。根據農業水價改革目標合理制定價格調整計劃,把握調價時機、力度和節奏,確保調整後的農業水價可接受、可實施。水資源緊缺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的農業水價要率先調整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條件具備的地區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時,要積極籌集資金,建立可持續的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通知》明確,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建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機制,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強化培訓宣傳,圍繞推進改革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確保各項政策落實不走樣、見實效;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爭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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