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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億元科技經費未來將怎麼用?——多地多部門出臺政策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改革

2016-06-02 17: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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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 孟含琪、袁軍寶、余曉潔、韓潔、陳晨、馬曉澄)正在北京召開的“科技三會”——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科研經費管理成為最受關注的話題。

近年來,中央財政對科技創新扶持的力度不斷加大。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4年,中央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科學技術支出從1009億元增加到2899.2億元,並帶動全社會研發投入快速增加。據國家統計局初步統計,2015年全國研發經費投入總量為1.4萬億元,其中企業研發經費逾1.1萬億元,政府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研發經費約為3000億元。

“新華視點”記者了解到,近來,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都在積極出臺改革措施,推動科研經費使用的規範、高效。

中央系列政策強調“鼓勵、尊重、約束並行”,地方通過科學化管理防止“一統就死、一放就亂”

既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又能“紮緊籠子”規範使用科學經費,近年來中央做出諸多努力。近日,《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正式頒布實施,提出“改革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和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年來,中央出臺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對科研資金管理提出要求。

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對科研經費的管理日益精細化、科學化。例如去年底,科技部、財政部印發《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監督工作暫行規定》;2012年教育部、財政部出臺《關於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

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日前對媒體表示,科研經費的使用要強調鼓勵、尊重、約束並行,科技獎勵必定有一定的規矩和程序,“你自己私下套取現金裝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規定都是不允許的。”

記者了解到,全國各地也加大了對科研經費的科學化管理,防止“一統就死、一放就亂”。例如北京出臺《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和信用管理、建立績效考評機制,推行面向目標和結果的問效機制。四川、廣東調整了勞務開支範圍,包括“項目組成員中的臨時聘用人員被納入其中”“承擔項目人員的人力資源成本費,由原來的30%調至為40%”等。

作為科研經費的具體使用單位,中科院出臺《中國科學院院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要求對重大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中期評估;重慶大學制定《重慶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等文件,將科研經費審計納入學校常規性重點審計範疇,規範審計程序和行為。

山東省科學院生態研究所所長許崇慶説,從中央到地方出臺的一系列措施,在科研經費使用上不斷優化調整,形成了“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氛圍,這既對亂用科研經費等現象起到震懾作用,也對更有效利用科研經費、激勵科學人員積極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改革劍指僵化、碎片化、不規範三大頑疾

據了解,從中央到地方,從科研院所到高校所出臺的相關改革,問題導向明顯,針對科研經費在實際使用中存在的僵化、碎片化、不規範等問題制定了相應措施。

——為制度“鬆綁”,解決僵化問題。

中國工程院院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校長郝躍説,科研經費的報銷制度往往非常繁瑣,管得太死。中國工程院副院長、醫學家樊代明説,“假如預算中的小白鼠是20隻,如果有小白鼠意外死亡,則需自掏腰包購買,因為這在預算之外。”

為解決“管得太死”問題,北京市在部分課題上探索“變年度定額為週期內總額控制”,為高校在項目實施中留足了縱向調節空間。

中科院在“璀璨行動”科研項目中探索“後補助”制度,效果明顯。中科院半導體照明研發中心主任李晉閩説,為了讓經費用在“刀刃”上,“璀璨行動”改變以往每年按既定額度資助經費的方式,而是採取設定節點考核的方式撥付經費,可由每個團隊按照研究進展決定週期使用經費數量,保證科研資金使用更加科學有效。“璀璨行動”項目以5000萬元資金撬動億元級的LED照明産業發展。

——建設統一國家科技管理平臺,避免資金“碎片化”現象。

不少科研人員曾抱怨,申報科研經費常面臨多頭管理、科技資源配置重復申請、重復投入等“碎片化”問題。即將在2017年建成的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將解決這一問題。平臺由科技部牽頭,通過30多個部門參與的國家科技管理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進行資源統籌和協調聯動,避免重復申報的煩惱。

政府放權是該平臺的另一大亮點。“政府不再具體管項目,通過競爭擇優遴選了7家專業機構承接項目管理。它們的管理能力和服務質量正在接受著科技界的檢驗。”科技部部長萬鋼在5月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嚴格監督通報,改變科研經費不規範局面。

多年來,科研經費真正用於科學研究和開發的只有一部分,不少則用於開會、出差,有的甚至出現尋租和腐敗現象,管理極其不規範。頭頂“最年輕工程院院士”光環的李寧,就因私吞數千萬元科研經費被批捕。

從中央到地方,相關部門正通過更嚴格、透明的監管制度,加強科研經費的規範:科技部今年4月點名通報海南師範大學、北京交通大學等6起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問題;湖南、甘肅、雲南等地陸續建立了科技報告制度。

中央五大措施令科技資金管理“升級”

如何確保科研經費花得出、用得好,進一步釋放創新潛能?6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亮出五大措施,旨在推動科技資金管理“升級”。

常務會議提出:一是簡化中央財政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將直接費用中多數科目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

二是大幅提高人員費比例。用於人員激勵的支出佔間接費用比例從原來最高5%提高到20%。對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與項目的研究生、博士後及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按規定標準開支勞務費;

三是差旅會議管理不簡單比照機關和公務員,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

四是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對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項目可自行採購和選擇評審專家;

五是合理擴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項目自主權,簡化用地、環評等手續,對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的項目由審批改為備案;同時,要落實和研究完善股權激勵政策,建立科研財務助理等制度。

王志剛此前曾公開表示,科研人員有錢花不出的問題正在想辦法解決,例如年底必須報銷發票,課題結束時經費也轉走的情況已經改變,經費只要使用合理、規範,即使課題驗收,剩餘的科研經費可以留在本單位繼續從事科研活動,自主支配。

“中央釋放出的信號表示將給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支配權,科研經費管理將變得更加靈活,更好地適應科研活動規律和實際需求。”中國民營科技促進會副會長汪斌説。

“此次改革的力度很大,解決了科研資金運行多年存在的問題。”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説。他表示,特別是勞務費的比例調整,將更好的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相比于發達國家將大部分科研投入花在“人”身上,我國的科研經費大多數投到設備等“物”上。中國科學院院士、北大前校長許智宏認為,未來“以人為本”的理念將在科研經費管理中得到更大落實,真正體現人才的智力價值。

汪斌認為,科研經費中人員經費預算比例、科技人員從事科研活動的智力報酬有望大幅提升,促進其科研工作幹勁和創新積極性,降低鑽科研經費空子的衝動。

“未來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一定會更加規範合理,不僅為想有所作為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多的自主空間,將經費挪作他用也將越來越沒有可能。”中國工程院院士、華南理工大學校長王迎軍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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