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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山西檢察機關查辦兩名廳級幹部

2016-06-02 21: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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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 最高檢2日消息,廣東、山西檢察機關日前對兩名廳級幹部分別進行查辦。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廣東省廣晟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黨委委員賀邦富(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山西國信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上官永清(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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