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法院出臺意見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

2016-06-04 17:54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6月4日電(記者 毛一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4日發佈的《加強環境資源審判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的意見》提出,對受害群眾較多的涉眾型環保案件,將從嚴從快依法懲治;進一步推動有條件的中級、基層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業務庭。

該意見分為五大部分,共22條。其中包括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懲治力度,依法嚴懲污染環境和破壞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懲治環境監管失職瀆職犯罪、資源監管失職瀆職犯罪;對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後果的投放危險物質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以及受害群眾較多的涉眾型案件,從嚴從快依法懲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同時,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依法及時受理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全面落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修複製度。依法受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加強對環境資源領域行政不作為案件的審理。

意見提出,將進一步推動有條件的中級、基層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業務庭。承擔環境公益訴訟及其他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任務的中級、基層法院,應當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為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奠定基礎。逐步探索擴大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案件範圍,適當增加集中管轄的法院。

此外,廣東法院還將建立環境保護案件專家陪審員和專家證人制度。結合環境保護案件專業性較強的特點,將環境資源領域專家引入訴訟,探索界定專家在訴訟中擔當的角色,確保專家意見的客觀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