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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因何遇冷

2016-06-10 07:2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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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國內商業保險機構開展的“以房養老”試點保險在市場中遇冷,試點開展近兩年來,響應者寥寥。這項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旨在借鑒國外經驗、謀求多樣化養老方式的創新卻並不太被市場所接受。

究竟是市場需求不足還是企業供給不暢?“以房養老”為何難以適應“老有所養”的人生目標?

市場對“以房養老”不買賬

中國人口老齡化的加速讓很多人陷入了“老有所養”的焦慮中。2014年7月,保監會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兩年試點馬上結束,這一新型養老方式在市場上的表現卻不盡如人意。

上海保監局副局長李峰在日前召開的“上海論壇”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國參與“以房養老”業務的投保人共78人59戶,辦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戶。其中北京18人12戶,上海13人11戶,廣州14人11戶,武漢是2人1戶。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

顯而易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可以將社會存量資産轉化為養老資源,有利於豐富養老保障方式,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選擇。這種模式已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實行多年。據悉,國內參與“以房養老”業務的老人每月將從保險公司拿到3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養老金,最高的一月可拿到1.9萬元。以此計算,如果投保人再享有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合計的月收入非常可觀,對於改善晚年生活所起的作用顯而易見。

然而,“你留下房子,我為你養老”,這個看似各取所需的養老方式卻並不被太多的國內老年人所接受。

固有觀念成最大障礙

是什麼讓一個新型的養老方式在國內市場遭到冷遇?

“‘以房養老’推行遇阻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中國老百姓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保險系主任王緒瑾分析,一方面,房屋在傳統中國人心中是最重要的“家業”,把它抵押給相關商業機構,很多人並不情願;另一方面,中國老年人普遍希望父業子傳、子承父業,尤其是房子。相關調查也顯示,在參加“以房養老”的家庭中,多數是無兒無女或是“失獨”夫婦,普通家庭老人多數不願投保。

其次,中國房地産市場價格的不穩定帶來了房屋估價的風險。“不管是保險公司還是‘以房養老’參與者都面臨著房價風險,房價下跌了,保險公司要承擔損失;房價上漲了,老人也會出現後悔、違約等情況。”王緒瑾表示。此外,房産估值也是矛盾的集中點,保險公司與投保者很難就房産定價達成一致。

“以房養老”市場參與度不高,也影響了保險公司相關業務的開展。眼下“以房養老”業務難以形成規模,保險公司推廣難度較大。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産品。

“以房養老”被接受仍需時日

那麼,“以房養老”還有沒有可能成為中國老人一種常規化的養老方式呢?

“必須看到,養兒防老,老人的房子由子女繼承,中國這種反哺式的養老方式和養老理念在短時期內很難被打破。”王緒瑾表示。

即便目前“以房養老”遇冷,但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這個産品本身仍是具有很大潛在價值的。“這款産品非常適合那些沒有太多存款、卻有一套房産的老人群體。與其他抵押養老方式的最大不同在於保險公司將一直支付養老金直至老人身故。從這個意義上説,它擴大了養老服務供給方式,是現有養老體系的一個重要補充。”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表示,即便在國外,“以房養老”也是一個小眾市場,它只適應某一類群體,並沒有成為老人的普遍選擇。

“目前圍繞‘以房養老’的一些相關配套政策仍不完善,尤其是房屋風險評估等都需要相關政策規範和細化。”鄭偉指出。

王緒瑾認為,隨著人們養老觀念的更新,會有更多的人選擇“以房養老”,推動“以房養老”需要保持足夠的耐心。(記者 溫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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