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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八大扶持政策助力“全就業”

2016-06-10 08:42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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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手冊》發佈
八大扶持政策助力“全就業”

6月6日,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在官網發佈《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手冊》,詳細梳理了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八個方面的相關扶持政策。

據了解,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是一項政策性、程序性很強的工作,關係每一個畢業生的切身利益,事關西藏自治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含金量之高、扶持力度之大,體現了自治區黨委、政府對高校畢業生的親切關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高度重視。為使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掌握就業工作相關政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認真梳理各項現行大學生就業扶持政策,編寫了該手冊。

基層就業方麵包括大學生村官 、“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公益性崗位等。其中,“三支一扶”、“西部計劃”人員在升學、就業方面給予一定政策支持。西藏自治區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除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外,還給予生活補貼。對到西藏自治區鄉鎮或工作現場地處我區鄉鎮(不含地、市、縣所在地的鄉鎮)工作滿3年或在我區自主創業滿3年的高校畢業生,其學費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由自治區實行代償。

鼓勵各類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同級財政部門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各類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每接收一名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西藏自治區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獎勵資金政策;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鼓勵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方面,對到區內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在區內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滿3年的高校畢業生,其學費和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由自治區實行代償。

鼓勵畢業生到區外就業方面,對到區外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給予1500元路費補貼,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1年的生活補貼,對介紹、組織我區高校畢業生到區外就業的各類職業仲介服務機構給予介紹補貼。

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方面,減免行政收費,實行稅收減免,安排經營場地,擔保貸款支持,社會保險補貼,建立創業獎勵制度。其中,創業者從事個體經營(除限制行業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當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手冊還包括稅收、行政事業費扶持政策,工商扶持政策和就業見習、求職補貼、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等其他就業幫扶政策。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還一同發佈了《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工作宣傳手冊 》,進一步明晰了就業援藏工作對象、就業援藏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優惠政策和援藏省市、中央援藏企業名單等。(記者 趙書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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