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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停徵城市衛生費 部分收費按下限徵收

2016-06-10 16: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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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6月10日電(記者 段續)行政事業性收費多,是東北軟環境的短板之一,也是許多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逐步優化發展軟環境,吉林省近日出臺《關於清費減負優化發展軟環境措施的通告》,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部分收費按下限徵收,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

《通告》規定,吉林省停徵“消防産品、安防産品、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質量監督檢驗費”、城市衛生費、“人民防空建設四項費用”、雷電防護設施安全檢測費4項收費。

在降費方面,規定從6月1日起,土地閒置費、耕地開墾費等四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按現行標準下限收取。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河道採砂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2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標準一律再降低5%。

在企業社保繳費比例方面。吉林省從5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2%階段性降至1.5%,其中,單位繳費費率為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5%,期限兩年。

據了解,通過採取以上措施,吉林省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近10億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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