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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新舉促進房地産去庫存

2016-06-11 07:32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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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青海省政府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産去庫存的實施意見》,提出合理確定商品房供應量,大力推進城鎮棚改貨幣化安置,支持農牧民進城購房居住,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繼續釋放城鎮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八個方面二十二條措施,促進房地産市場去庫存,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對商品房存量較大或在建商品房用地規模過大的地區,根據市場狀況應及時降低用地供應量。引導企業將未開發房地産用地調整為新興産業、養老産業、旅遊産業、體育産業等項目用途,促進其它産業投資。在充分尊重居民意願前提下,以直接貨幣補償、政府搭橋居民自主購買商品住房和政府購買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等方式,加快實現棚戶區居民拆遷安置,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通過減免稅費、鼓勵開發企業讓利等措施,推動庫存普通商品住房轉化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

《意見》積極支持農牧民等新市民進城安居。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農牧民進城購買普通自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制定出臺青海省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實行購租並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積極推進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建設,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

同時,《意見》明確,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及放貸業務流程,發展異地貸款,降低住房公積金結餘額。把有能力有意願的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工逐步納入住房公積金體系,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範圍。繼續釋放城鎮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主動降低商品房銷售價格。引導企業大力發展跨界地産,將庫存的商品房轉變為醫療、養老、旅遊等地産。

此外,《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支持資信良好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及有市場前景的新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産市場、土地市場及房屋仲介市場的監管,重點監管好商品房預售資金和二手住房交易資金。開展房地産企業信用評價,落實獎懲措施,維護市場秩序。(記者 邢曼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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