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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動社會組織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2016-06-13 16:04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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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民政部舉行新聞通氣會,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安寧副局長介紹了新近印發的《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中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的有關情況。安寧表示,推動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新形勢下落實黨的新聞宣傳政策,做好社會組織新聞輿論工作,增強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傳遞社會組織正能量,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的必然要求,希望各大媒體和社會公眾廣泛關注和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共同講好中國社會組織故事。

《通知》認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和信息傳播方式的深刻變革,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的知情、參與和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組織加強新聞發佈、及時解疑釋惑和正確引導輿情的要求逐漸強烈。但當前我國不少社會組織還存在新聞發佈不及時、信息公開不主動、輿論引導不到位等問題,迫切需要在職責較重、影響較大的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中率先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通知》對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明確了具體要求、時間表: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把正確的政治方向擺在第一位,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二要堅持與信息公開制度相銜接,充分發揮兩種制度的各自優勢,相互補充、相互銜接,通過新聞發言人制度強化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推動社會組織治理更加公開透明;三要堅持分級分類逐步實施,提倡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和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于2016年底前普遍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提倡在民政部登記的其它各類社會組織和省級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在2017年底前建立這一制度;提倡市、縣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有條件的也應建立這一制度。

《通知》明確了建立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四項重點任務:一是選任新聞發言人,引導社會組織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工作程序,任命或指定1名政治可靠、業務精通的負責人為新聞發言人,為新聞發言人配備必要的工作團隊,配合開展工作;二是培訓新聞發言人,積極組織開展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培訓班,不斷增強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三是建立新聞發佈制度,社會組織要在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指導下,制定好本組織的新聞發佈制度,建立好新聞發佈內容和保密審查機制、輿情監測和回應機制、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等;四是提升新聞發佈成效,引導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創新理念、內容、形式、方法、手段,綜合運用新聞發佈會、吹風會、集體採訪、網絡訪談、答記者問等多種形式,大力推進門戶網站和新媒體建設,加強正面宣傳,增強發佈時效。

據悉,民政部將於近期組織兩期全國性社會組織新聞發言人專題培訓班,並擬於年底前,面向社會公佈一批建成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名單及其新聞發言人聯絡方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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