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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2016-06-14 18:34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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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財建[2016]321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於支持地方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過程中的職工分流安置。近期,國務院領導對這項資金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確批示,要求必須用到政策既定的範圍,完善機制設計,防止虛報冒領。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上述批示精神,現就加強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使用資金

各地區必須嚴格按照《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6﹞253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獎補資金。專項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統籌用於符合條件的非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除《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的範圍外,如確有需要用於其他方面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職工分流安置相關政策規定。

二、相應制定本地區資金管理細則

各地區需嚴格按照國發﹝2016﹞6號文件、國發﹝2016﹞7號文件和《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制定本地區的專項獎補資金管理細則,明確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監督考核等內容。資金管理細則報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印發實施,並向全社會公開。

三、嚴禁違規使用專項獎補資金

各地區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專項獎補資金,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專項獎補資金中提取工作費、管理費或獎勵費等各類費用,不得將專項獎補資金用於平衡地方財力。

四、公開專項獎補資金分配結果

各地區應科學、合理分配專項獎補資金,並將分配結果在本級人民政府網站上向全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個月。

五、建立資金髮放全流程檔案

各地區和企業應及時收集整理中央獎補資金使用、人員安置、化解産能、債務處理等文件和影像資料,特別是化解産能過程的照片和視頻資料,為核查、審計等工作提供依據。各地區應建立資金髮放全流程檔案,保存專項獎補資金髮放流程的相關資料,每一環節發放責任人和接收人均需簽字留檔備查。

六、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

省級政府對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負總責,要完善風險防控預案,及時發現和處置風險隱患。地方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堵塞漏洞,防止虛報冒領;特別是基層部門,可考慮成立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審計、財政、監察、勞動人事等部門參與的審核小組,確保審核結果真實、有效。財政部將組織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虛報冒領等騙補行為的地區,將視情節輕重相應扣回該地區的專項獎補資金。

以上要求,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2016年6月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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