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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2016-06-15 08:3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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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臺實施意見
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為讓全省群眾享受到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近日,青海省財政報請省政府出臺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選擇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項目費價調整機制靈活、投資規模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的項目。重點關注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環境保護、農業、林業、醫療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養老、教育、文化、旅遊等公共服務領域。對新建PPP項目,根據項目生命週期、收費定價機制、投資收益水平、風險分配框架和政府投入辦法等因素,合理選擇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等方式。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量項目,積極運用轉入-運營-移交(TOT)、改建-運營-移交(ROT)等方式轉型為PPP項目,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項目改造和運營。

《意見》嚴格項目識別界定,根據項目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選擇確定在本區域具有引領效應、投資規模相對較大、社會資本佔比較高的項目推廣使用PPP模式。 項目可通過特許經營收費、政府補助、項目經營性收入等多種方式獲得持續穩定現金流,優先選擇社會需求長期穩定、主要由使用者付費、收費能夠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在推進PPP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的同時,以建章立制為基礎、政策扶持為支撐,突出政策制度保障,從健全管理制度體系、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完善財稅、土地、價格、金融、風險防控、監管體系等政策方面明確了推進PPP項目的保障措施和要求。

目前青海省已遴選了66個總投資1093億元按PPP模式實施的項目,海東市樂都區污水處理廠項目、西寧市污泥集中無害化處理項目、海東市兒童診療中心項目已按PPP模式簽約進入實施階段;西寧市軌道交通項目、海東市城市綜合管廊項目、東部城市群供水項目正在按程序開展前期工作。(記者 盧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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