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起草説明

2016-06-15 17:01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起草説明

一、發文背景

(一)做好艾滋病患者免費抗病毒治療,是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體現社會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關愛的重要措施,關係到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合法權益,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

(二)起草過程。2012年,我委印發《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藥物治療手冊(2012年版)》,提出對於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實施免費抗病毒治療的標準。2014年,我委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佈了新的《使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和預防艾滋病感染指南》,組織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對新標準合理性及可行性進行了論證,並對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標準進行了修訂,擴大了治療對象範圍。2015年,世界衛生組織再次修訂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有關標準,在此基礎上,經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研究論證,決定對我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再次進行調整,進一步擴大治療對象的範圍。

二、標準調整原則

艾滋病患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調整,符合國家《艾滋病防治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8號)、《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及我委《關於印發<關於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衛醫發〔2004〕106號)、《關於加強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工作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10號)等法律法規、文件要求;同時,與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相關指南、診療標準相一致。

三、主要內容

調整後的標準為,對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均建議實施抗病毒治療。用於指導相關單位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工作。強調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應當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制實施。要求各有關疾控機構、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要提高治療管理的規範化水平。

相關鏈結: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發佈的有關技術標準,經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研究建議,決定對我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於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均建議實施抗病毒治療,請組織各有關單位遵照新標準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相關工作。

二、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應當堅持自願原則,並充分做好治療前諮詢,排除抗病毒治療禁忌證,不得強制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接受治療。

三、各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管理的規範化水平,提高治療依從性和治療效果,減少病毒耐藥産生。

聯絡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  趙燕

電 話:010-53380980

傳 真:010-58900930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6月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