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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
牢牢守住海洋生態安全根本底線

2016-06-16 11:07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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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海洋局印發《關於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配套印發《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全國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標誌著全國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全面啟動。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科學劃定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等領域生態紅線”。根據中央關於2016年劃定海洋生態紅線的要求,在系統總結渤海生態紅線制度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國家海洋局印發《意見》和《指南》,旨在通過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牢牢守住海洋生態安全根本底線,建立起以紅線制度為基礎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新模式,逐步推動海洋生態環境起穩轉好。

《意見》對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形式、管控指標和措施作出明確規定。海洋生態紅線劃定的基本原則是保住底線、兼顧發展、分區劃定、分類管理、從嚴管控;組織形式是國家指導監督、地方劃定執行,由各沿海省(區、市)按照國家下達的指標和要求,劃定紅線並制定管控措施,報國家海洋局審查通過後發佈實施,2016年年底前完成劃定和發佈工作;管控指標包括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海水質量4項;管控措施包括嚴控開發利用活動、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陸海污染聯防聯治3類。

針對管控目標,《意見》提出,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佔沿海各省(區、市)管理海域總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全國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全國海島保持現有砂質岸線長度,到2020年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同時,《意見》明確了沿海各省(區、市)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大陸自然岸線、海島自然岸線的具體控制指標。

為從技術上保障全國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的規範性、客觀性、科學性,國家海洋局同時印發《指南》,對海洋生態紅線的劃定原則、控制指標確定、劃定技術流程、紅線區識別和範圍確定等進行了全面詳細的規範。(記者 趙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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