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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防雷工程許可減輕企業經濟負擔

2016-06-16 13:45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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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宣佈失效一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利於辦事創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部署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降低企業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環境。(6月15日 中國政府網)

在本次國務院會議上有一個議題,對於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來説,可能會感覺比較冷門,比較陌生,那就是優化防雷工程許可。但是對於從事防雷工程的行業、企業或人員來説,這次國務院會議上傳遞出的信息,卻絕對稱得上是一個好消息。按照會議要求,通過優化防雷工程許可,將解決部門職責交叉、重復許可、仲介服務收費高等等問題,為防雷行業的企業和從業者提高辦事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防雷工程屬於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其工程的質量、水平,直接關係到建築防雷的效果,也就是關係到建築的安全,人民群眾生命財産的安全,所以從監管的角度來説,要求嚴格一點,程序複雜一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技術的發展,防雷工程和以前相比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那麼在防雷工程的許可方面,原來的規章制度就顯得有些繁瑣,等於是無謂地增加了企業的辦事成本,不利於這一行業的良性和健康發展。

職責交叉和重復許可的問題,對防雷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可想而知的。因為職責交叉,可能導致本來你應該管的事情,被推到另外一個部門;而這個部門可能又把業務給推了回來。這不但增加了防雷單位的辦事成本問題,而且還直接影響了政府職能部門的形象和公信。而重復許可,意味著一個單位許可了,還得另外其他的單位許可,無形之中同樣增加了辦事的成本,降低的辦事的效率。

為此,國務院會議決定,將原來氣象部門承擔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許可,納入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來監管。這一改變的意義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雷電確實屬於氣象部門的特長,但是具體到防雷工程,則住房建設部門無疑更加專業,更加在行。所以把防雷許可從氣象部門轉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管,體現了對專業性上面的要求,這是值得肯定與期待的。

當然了,優化防雷工程許可,不是降低對防雷工程許可的要求。尤其是對於這一關涉到建築的安全,以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行業,在許可的程序上可以優化,但是在監管上卻只能加強,不能放鬆。所以本次國務院會議要求防雷單位在資質許可上做進一步的規範,強化防雷安全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水平。

改革的效果是值得期待的,通過這項改革,初步預計可以使全國範圍內每年20多萬個工程項目避免重復許可,為企業縮短辦理時間40天,有效提高企業辦事效率,減輕企業負擔。(苑廣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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