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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等答問

2016-06-18 08:09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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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7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發佈七項內容,一是《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二是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三是就《基金中基金指引》公開徵求意見,四是17家終止審查首發企業的情況,五是舉行系統行政處罰工作會議暨業務培訓班,六是對欣泰電氣及仲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七是對4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以上內容詳見官網要聞、證監會令、證監會公告、公開徵求意見、新聞發佈會欄目)。最後回答了記者關心的問題。

1、問:此次《辦法》修訂,增加了債券投資集中度控制指標,要求公司持有一種債券規模不得超過其總規模的20%,請問此類情況佔多大比例,是否會對行業造成影響?

答:《辦法》要求證券公司持有單一債券規模不得超過該債券總規模的20%,目前,僅有個別證券公司存在超比例持有單一債券的情況,相關債券規模不足全行業債券投資總規模的2%,需要進行結構調整的債券規模很小。雖然如此,為避免相關公司調整持有債券品種結構對債券市場可能造成的衝擊和影響,對超比例持有的債券等非權益類證券,將在《辦法》正式實施後再給予半年過渡期,允許在2017年3月31日前達到監管要求。我會已要求相關證券公司在過渡期內通過合理調整持倉結構,平穩處置超比例持有的債券。

2、問:目前,深港通的最新進展情況如何?

答: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適時啟動‘深港通’”。滬港通試點已取得成功,實踐證明境內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之間建立連接機制,有利於投資者更好地共享內地與香港經濟發展成果;有利於促進內地資本市場開放和改革;有利於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

目前,兩地證券監管部門以及深交所與港交所之間,正在密切合作,推進“深港通”各項準備工作,待相關監管規則與技術準備就緒後,今年將擇機開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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