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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競爭,發展的“帶寬”才能更大

2016-06-21 08:3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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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出臺新規,明確要求房地産商或物業公司不得與他人簽訂壟斷或排他性質的寬帶運營協議,須至少保證3家以上寬帶運營企業平等接入。這贏得一片點讚。

小區“寬帶壟斷”導致的寬帶價格高企、網速不暢、服務打折,一直是業主們詬病的老問題。據了解,國家對禁止寬帶壟斷早有明文要求,工信部、住建部此前曾規定,住宅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與任何企業簽訂壟斷性協議。不過由於地方主管部門缺乏具體執行細則,監管始終沒能落地。由於掌握業主資源的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處於強勢地位,多家運營商競爭中出現的“尋租”勢所難免,物業公司就容易出現“價高者得,坐收漁利”的現象。據媒體報道,獨家經營一個1000戶左右規模小區的寬帶業務,前期投入僅需要5萬元至8萬元,一年毛利就接近50萬元。而且壟斷只要建立,“薅羊毛”的方法五花八門,廣大業主苦不堪言。

此次多部門聯合出臺的新政,堵住了物業公司在寬帶業務上不當牟利的渠道,明確了對違規企業的懲罰措施,必將形成震懾力,居民有望得到寬帶提速和降費的福利。

眼下,仍有一些領域存在各種形式的壟斷,一些政府部門“有利可圖搶著做、無利可圖踢皮球”,一些地方把“看得見的手”變成“閒不住的手”,取代了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這些現象干擾了正常的市場化資源配置,成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一個障礙。中央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大要求,其中規範有關行為,清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真正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生態,是題中應有之義。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要求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從市場準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等方面,對將出臺的政策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該《意見》在為行政權力套上法治轡頭的同時,也為打破地方保護、區域封鎖,消除行業壁壘、企業壟斷掃清了路障。只有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做法,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人為干擾和壟斷,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上説了算,才能使不同“出身”、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平起平坐”。(裴珍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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