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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單位將嚴格辦公用具標準
不得配置高端設備和豪華傢具

2016-06-21 09:0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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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政協全國委員會辦公廳、國管局、中直管理局今日聯合發佈《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明確規定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配置標準,資産品目、配置數量上限、價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內容。以此取代2009年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具配置標準(試行)》和2011年印發的《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

《標準》要求,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設備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配置具有較強安全性、穩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維修便利的設備,不得配置高端設備。中央行政單位配置辦公傢具應當充分考慮辦公佈局,符合簡樸實用要求,不得配置豪華傢具,不得使用名貴木材。

在價格方面,價格上限根據辦公設備、傢具市場行情確定,是不得超出的價格標準,具體價格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按照節約的原則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超價格上限採購的,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最低使用年限根據辦公設備、傢具的使用頻率和耐用程度等確定,是通用辦公設備、傢具使用的低限標準。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損毀且無法修復外,原則上不得更新。

在通用辦公設備方面,臺式計算機和便攜式計算機價格上限分別是5000元和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此外,對打印機、影印機等辦公設備也有相應規定;在通用辦公傢具方面,辦公桌的價格上限是司局級4500元、處級及以下3000元,辦公椅的價格上限是司局級1500元、處級及以下800元,最低使用年限15年。此外,對沙發、茶几、保密櫃、會議桌等辦公傢具也進行了規定。(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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