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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發佈 新增危險廢物117種

2016-06-21 15: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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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 榮啟涵)記者21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近日由環保部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發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錄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新增危險廢物117種。

據介紹,新增的117種危險廢物,源於科研成果和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積累以及徵求意見,主要是對HW11精蒸餾殘渣和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進行了細化。

此次修訂將原名錄中HW06有機溶劑廢物、HW41廢鹵化有機溶劑和HW42廢有機溶劑合併成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將原名錄表述有歧義且需要鑒別的HW43含多氯苯並喃類廢物和HW44含多氯苯並二惡英廢物刪除,增加了HW50廢催化劑。

據了解,此次修訂除調整危險廢物名錄外,還增加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16種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清單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豁免條件時,可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

環保部介紹,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深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2008年修訂的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新名錄的發佈實施將推動危險廢物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防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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