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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繼續採取有力措施打好企業年報公示攻堅戰

2016-06-22 13:01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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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報公示進入衝刺階段
工商總局:繼續採取有力措施打好攻堅戰

2015年度企業年報將於6月30日24時結束,年報公示工作已經進入最後衝刺階段。截至6月19日,2015年度全國企業年報公示率達74.25%。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年報公示的重要意義,繼續採取有力措施,打好2015年度企業年報攻堅戰。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6月19日,全國已經公示2015年度年報企業16099496戶,年報公示率為74.25%。2015年度企業年報公示率高於全國平均公示率(74.25%)的省(區、市)有15個,分別是:西藏,已公示企業26336戶,公示率為89.9%;河北,已公示企業692988戶,公示率為85.97%;北京,已公示企業1017692 戶 ,公 示 率 為85.09%;河南,已公示企業666415戶,公示率為82.05%;甘肅,已公示企業185193戶,公示率為81.4%;重慶,已公示企業473525戶,公示率為80.71%;黑龍江,已公示企業248184戶,公示率為79.94%;浙江,已公示企業1104256戶,公示率為79.86%;青海,已公示企業45711戶,公示率為77.73%;山東,已公示企業1158592 戶 ,公 示 率 為77.33%;安徽,已公示企業495351戶,公示率為76.34%;吉林,已公示企業229331戶,公示率為76.32%;寧夏,已公示企業67671戶,公示率為76%;上海,已公示企業1134963 戶 ,公 示 率 為75.95%;江西,已公示企業364808戶,公示率為75.11%。

年報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構建以信息公示為基礎、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系的基礎和保障。年報公示不僅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企業積累社會信用的過程;年報公示不僅需要企業的自主意識,也需要政府部門的宣傳督導和服務。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年報公示的重要意義,明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年報公示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切實履行好為企業搭建年報公示平臺、加強年報宣傳督導、實施年報監督檢查和開展年報數據統計分析的工作職責。要進一步更新監管理念,轉變監管方式方法,增強優化服務意識,認真做好年報公示各項工作。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抓住年報倒計時這個重要時點,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年報輿論氛圍。通過主流媒體報道、集中宣傳活動、移動互聯網和新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提高年報公示的社會認知度。引導企業充分認識年報的意義和作用,向企業説明年報的時間、方式、操作流程以及未年報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各地要加強對本轄區年報公示工作的督促檢查,同時做好年報管理工作,嚴禁代替企業年報和擅自修改年報相關數據,共同努力完成今年企業年報工作任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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