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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訴訟服務 整合資源優勢——立案登記制改革先行試點法院探索破解“案多人少”頑疾

2016-06-22 14: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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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6月22日電(記者 范春生)全國法院的立案方式由審查制變為登記制已一年有餘,在實現平穩過渡的同時,也出現立案窗口壓力加大後滿足群眾訴訟需求、防範訴訟之“濫”等難題。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法院作為立案登記制改革全國唯一一家基層先行試點法院,採取一系列辦法保障訴權,通過配套制度破解“案多人少”頑疾,並防治“濫”訴。

“5分鐘就立上案”

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去年3月2日率先實行立案登記制度。和平區法院院長李清傑告訴記者,過去,立案難主要“難”在三個方面。一是部分當事人訴訟能力較低,不清楚立案的要求,從心理上感覺“難”;二是立案階段進行實體審查,一部分案件無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從程序上感覺“難”;三是當事人在立案時,享受不到優質的訴訟服務,從情感上感覺“難”。“針對這些問題,以立案登記制改革為契機,完善配套制度,加強訴訟服務,立案由‘塞’變‘暢’。”

去年“十一”剛過,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春光到和平區法院立案。他以為這次又要在窗口排上個把鐘頭,沒想到幾分鐘就提交完了材料,而隨後的審核也用了不到5分鐘。原來,該院開通自助立案系統,朱春光成為使用自助立案系統進行立案的第一人。

和平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副主任、立案一庭庭長陳銳透露,登記立案實行以來,出於案件量增加和便民服務兩個方面考慮,升級了訴訟服務,比如自助立案系統,主要使用對像是律師以及銀行、大型企業等機構的專業法律顧問。這些群體案件一般資料齊全,但案件數量較大,來窗口立案排隊要等候很長時間。

自助立案系統開通後,律師及法律顧問可通過自助立案系統5分鐘左右即可將材料提交完畢,然後把掃描過的材料紙質版交給工作人員。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會在自助立案提交後5分鐘之內進行審核,符合收案條件的通知窗口工作人員為其開具訴訟費繳費單據,不符合收案條件的,通知補充材料或告知其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

化解“案多人少”頑疾

從去年5月立案登記制在全國推開,到今年4月30日,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共新收案件2萬餘件,較上一年同期上升24%。

“由於社會改革全面推進,經濟下行的壓力仍在持續,更多的糾紛以訴訟方式涌入法院。體現在今年以來收案持續上升,其中金融借款、民間借貸、物業服務合同、勞務合同等類案件大幅上升。”李清傑説。

面對收案量持續上升的趨勢,和平區法院設立訴前調解工作室,與37家行政機關、社會組織等建立了定向的聯絡機制,並由其選派人員進駐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定點辦公,輪流值班。通過視頻調解中心與13個街道、101個社區、57家行政職能部門、行業協會等實現視頻網絡全覆蓋。和平區法院還在重點部門設立巡迴調解室,引導、幫助群眾選擇有效便捷的方式解決糾紛。

此外,選調優秀法官組成調解、速裁團隊並前置到訴訟服務中心,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辦理民商案件。去年訴訟服務中心快調速裁共審結案件5751件,佔民事結案的46%,有效地緩解了後續審判團隊的辦案壓力。

打通立案制改革的任督二脈

實行立案登記制後,隨之出現兩方面的新情況,即一些涉及群體性、政策性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同時“濫”訴抬頭。

“涉及群體性、政策性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帶來審理之難,壓力不小。”李清傑稱,針對一些案件牽涉面廣的實際情況,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和相關單位協調對接,共同解決。去年共計與各部門聯動化解各類糾紛1454件。

另一方面,整合資源優勢。和平區法院實行團隊辦案負責制,審判(執行)長競聘上崗,帶領團隊集中攻堅。去年,院、庭長辦理案件4210件,同比增加1221件。

作為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先行試點法院,和平區法院把防治惡意訴訟當成一項重大課題。在加強法律宣傳的基礎上,要求有濫訴傾向的當事人填寫誠信訴訟承諾書等方式,讓其審慎立案。同時,對糾紛的解決結果不滿意而反復提起訴訟、運用訴訟的形式來達到非法目的,利用某個案件在管轄上的多重選擇性到不同法院重復立案等當事人,甄別告知,依法懲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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