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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臺樓市新政策“去庫存” 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

2016-06-22 15: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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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6月22日電(記者 李倩薇)嚴控房地産用地供應量、棚戶區改造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提高預售門檻、財政支持農民進城購房……成都市決定力爭用五年時間,基本解決房地産市場區域性、結構性過剩問題,實現供需基本平衡。

6月21日,成都市政府門戶網站發佈《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共51條,內容包括調控市場供應,努力促進房産消費,積極支持企業發展,切實優化市場環境,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五個方面。這是近年來成都推出最詳細的一份房地産發展指導意見,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執行。

意見首先指出要科學調控市場供應,控制房地産用地供應規模,對各區(市)縣(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每年的房地産供地實行計劃控制,如果超標將暫停供應。比如,對“銷售週期連續三個月高於上限的區(市)縣,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而在動態管理上,意見將結合實際情況對各區域區別對待,比如五個中心城區及成都高新區的銷售週期下限、上限分別為6個月、12個月。而成都近郊的龍泉驛區等銷售週期下限、上限則分別為7個月、14個月,其他區(市)縣銷售週期下限、上限分別為8個月、16個月。

此外,意見明確指出,成都市棚戶區改造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不再新建拆遷安置房、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通過購買的方式籌集房源。鼓勵被徵地農民購買存量商品住房,對於農民工和農民進城購買商品房最高可補貼房款總額的3%。同時,農民工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可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農民工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可自主選擇等額本息、等額本金等還款方式。

在金融助購力度方面也將進一步加大。意見明確,居民家庭首次購買五城區和成都高新區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購買其他區(市)縣的普通住房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

對於房地産企業來説,意見明確規定,將提高預售門檻,對房企申請商品房預售證時的工程進度提出更高要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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