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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曝光8起大氣污染違法典型案件

2016-06-25 08:42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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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浙江省環保廳通報了全省百日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並公佈了第九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6月13日至19日,全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666起,移送公安13件。通報案件數量較上一週下降近3成,為過去一個月來最低,專項行動效果初顯。

7月1日起,《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正式施行。為進一步加大對涉氣企業的執法監管力度,警示各類大氣違法行為,省環保廳此次通報的8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均為涉氣違法案件。

相較于水污染,部分企業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識還很淡薄。在8起典型案件中,就有兩起是涉氣污染企業“未批先建”的違法案件。其中,舟山市博潤能源有限公司在岱山新建油品儲運項目,油罐區、鍋爐房等廠區主體工程都已經基本建設完畢,但當地環保部門檢查發現該企業根本沒有報批過環評文件。寧波錫安模具有限公司則在未經環評驗收的情況下,擅自建設産生廢氣的模具加工項目,並直接投入生産,導致直排廢氣對周邊環境造成了影響。目前這兩個項目均已被當地環保部門責令停産。

還有違法企業在明明有廢氣處理設施的情況下不正常運行設施,造成了大氣污染。

德清縣浦森冶金粉末有限公司因噴淋吸收液水泵未開啟,導致酸浸車間配套的酸霧吸收塔無法正常運行,酸霧廢氣得不到有效處理超標排放。杭州風采印務有限公司,同樣因為廢氣處理設施未開啟,被環保部門立案查處。

對存在主觀故意、逃避監管排放廢氣的企業,環保部門予以嚴懲。紹興中環再生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通過在自動監控數據採集儀的信號分配器上裝、拆電阻的方式改變輸出電流大小,導致自動監控數據與實際不符,之後為規避檢查又擅自刪除中控室的歷史數據記錄,外排廢氣經採樣檢測超標。因違法情節惡劣,紹興市環保局對其作出罰款9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省環保廳還通報了另外3起大氣污染違法案件。磐安縣浙江禹山礦業有限公司,玄武石破碎生産線的粉塵處理設施不健全,大量粉塵污染周邊環境。嘉興港區金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磺化車間非甲烷總烴排放超標。台州椒江區謝某某非法焚燒塑料,導致大量含二英、一氧化碳、氯化氫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氣排放。

下一階段,專項行動將圍繞涉氣企業違法情況、各地G20杭州峰會環境質量保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和暗訪。環保部門將根據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的問題展開突擊檢查和督查。本次行動專設舉報電話:0571-28869151。(見習記者 施力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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