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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對重點用能單位專項督察

2016-06-30 07:56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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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將開展全市重點用能單位專項監察,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可能會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北京市發改委將於2016年6月至7月期間對北京全市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上報情況專項監察。監察範圍是未按規定進行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和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重點用能單位。監察內容分兩部分,包括重點用能單位是否按規定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並報節能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以及重點用能單位是否按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如果監察到有問題,北京市發改委將依法對有違法行為的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相關規定實施處罰。相關負責人介紹,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並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耿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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