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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2016-07-06 11: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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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 安蓓 趙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日宣佈:我國將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發出《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意見》明確,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

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樹傑説,繼藥品價格改革之後,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其目的是改變扭曲的醫療機構收入結構,推動醫療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作為綱領性文件,《意見》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推進奠定了框架基礎。

《意見》強調,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強化價格與醫療、醫保、醫藥等相關政策銜接聯動,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價格形成機制,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

《意見》要求,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考慮取消藥品加成及當地政府補償政策,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在此基礎上,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根據《意見》,國家負責制定全國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範,統一項目名稱和服務內容。各地據此確定醫療服務收費的具體項目。逐步減少按項目收費數量,擴大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範圍。各地要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和醫藥費用控制,合理確定本地區醫藥費用總量,明確控費指標,確保區域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價格監督機制,依法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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