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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一體 均衡發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答記者問

2016-07-12 18: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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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新華社記者)為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促進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為我國城鄉教育一體化提出了哪些具體目標?如何實現?教育部有關負責人12日就這些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答:為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推動教育現代化取得顯著進展,《意見》提出了“四個統一”“一個全覆蓋”和其他有關重點工作目標,即要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到2020年,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基本消除,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佈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完全小學、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取得顯著進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教育脫貧任務全面完成。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基本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

問:為確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標,將採取哪些重大舉措?

答: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針對面臨的突出問題和體制障礙,《意見》提出了十項重大舉措,如:同步建設城鎮學校,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努力辦好鄉村教育,著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基本消除城鎮大班額;統籌城鄉師資配置,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改革教育治理體系,提升義務教育學校品質;改革控輟保學機制,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問:如何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答:均衡配置城鄉師資是促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關鍵所在,《意見》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核定、配置和管理等環節作出了規定。

——合理核定學校教職工編制。要求各地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

——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佔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

問:如何加快消除城鎮大班額問題?

答:《意見》堅持標本兼治和源頭治理,從保障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依法落實城鎮新建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實施大班額消除計劃和努力辦好鄉村教育等方面開出了“藥方”。

——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時,要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納入城市、鎮規劃並嚴格實施。

——實行“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要求各省份制定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避免産生新的大班額問題。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促進生源的合理均衡,避免大量學生集中在少數熱點學校,造成大班額問題。通過城鄉一體化、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

——努力辦好鄉村教育,適度穩定鄉村生源,從源頭上減少城鎮大班額現象。

問:如何保障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答: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群體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階段性現象,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深入發展,這兩大群體還將長期存在。

對於隨遷子女,要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於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

對於留守兒童,要落實縣、鄉人民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履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輔導,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的失職行為,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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