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民政部解讀《關於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意見》

2016-07-13 10:04 來源: 民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明了我國志願服務組織的發展方向,為志願服務健康持續深入發展奠定了政策基礎。近日,記者就這一《意見》的出臺採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

通過發展志願服務組織推動我國志願服務的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

問:近年來,中央文明委和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關於志願服務的政策文件,規範和推動了志願服務的發展。這次出臺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意見,對促進志願服務發展有怎樣的現實意義?

答:志願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志願服務組織是志願服務主要的提供主體,是志願服務的中堅力量。通過志願服務組織匯聚志願資源,為他人和社會提供服務,服務會更有序、更長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專門作出“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決策部署,就是要充分發揮志願服務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資源匯集作用,通過志願服務的組織化推動志願服務健康持續深入開展。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正式登記和在社區內部成立的志願服務組織數量已有18萬多個,團結凝聚了超過6600萬名志願者,在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社會治理創新、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體上看,組織數量還不足、服務能力還不強,與人民群眾的企盼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專門出臺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的政策,就是要傳導中央明確要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這個重要信號,舉各方之力予以支持,進一步優化志願服務組織的發展環境,培育和發展更多的志願服務組織,推動我國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

問:志願服務組織的數量和質量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標誌,我國在推動和支持志願服務組織發展上有無具體的目標?將如何實現?

答:《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佈局合理、管理規範、服務完善、充滿活力的志願服務組織體系。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環境得到優化,初步形成登記管理、資金支持、人才培育等配套政策。志願服務組織服務範圍不斷擴大,基本覆蓋社會治理各領域、群眾生活各方面,涌現一批公信度高、帶動力強的志願服務組織。志願服務組織功能有效發揮,成為推進人們相互關愛、傳遞文明的重要渠道,成為提升社會服務水平、改善民生福祉的有力助手,成為增進社會信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有生力量。

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明確方向,找準著力點。一是要堅持以黨的建設為正確引領,堅持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為出發點;二是要堅持以能力建設為基礎,不斷提升組織能力,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實現可持續發展;三是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增強法律保障,進一步優化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的政策環境。

《意見》致力於解決志願服務組織發展難題

問:目前志願服務組織的發展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您能談談這些具體困難和問題嗎?《意見》將會給他們提供哪些支持,促進這些困難和問題的解決?

答:據了解,目前有大量的志願服務組織沒有取得合法身份,還有相當數量的志願服務組織存在著內部治理不規範、經費不足、人才短缺、能力有待提升等困難和問題。出臺《意見》的主旨是“支持和發展”,堅持扶持引導和規範發展並重,著眼于這些困難和問題,著力推進志願服務組織登記管理、能力建設、服務功能發揮。第一,《意見》對推進志願服務組織依法登記、建立健全組織孵化機制、積極推進志願服務組織承接公共服務項目、完善志願服務組織監督管理和強化志願服務組織示範引領提出了要求,這是對培育志願服務組織提供的支持。第二,《意見》對完善組織內部治理、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增強組織造血功能、加強志願服務行業自律作出的規定,這是對志願服務組織能力提升提供的支持。第三,《意見》對強化志願服務供需對接、推廣“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協作機制、全面推行志願服務記錄製度、創新志願服務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這是對志願服務組織深化服務方面提供的支持。第四,《意見》對健全工作機制,加大經費支持和保險保障,營造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的良好環境提出了具體要求,這是對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的組織領導方面的支持。總體上説,《意見》的每一條舉措都是針對志願服務組織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提出來的,《意見》的出臺對解決志願服務組織的發展困境將發揮重要作用。

把志願服務組織納入依法管理的範疇

問:《意見》提出,引導和鼓勵志願服務組織依法登記。在促進依法登記上,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志願服務組織僅有2.5萬個,也就是説,我國多數志願服務組織尚未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對於志願服務組織來説,沒有法律身份的確認,不利於建立自身公信力、吸引壯大志願者隊伍,也不利於培養責任意識和風險管控能力,更無法獲得政府採購和公益創投資格和很多優惠政策。大量的志願服務組織未登記,也不利於黨政部門準確掌握志願服務組織相關情況、有效指導志願服務組織發展。從保護志願者的切身權益、推動志願服務組織規範化發展的角度出發,應該引導志願服務組織去民政部門登記。依法登記是能夠實現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和政府“三贏”局面的制度安排。為此,《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志願服務組織依法登記,要求各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引導符合登記條件的志願服務組織依法登記。在不違背社會組織管理法律法規基本精神基礎上,可以按照活動地域適當放寬成立志願服務組織所需條件,各有關部門要在活動場地、活動資金、人才培養等方面提供優先支持,激發志願服務組織依法登記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問:現在,許多單位和社區都成立了志願服務隊和志願服務站,《意見》對這些志願服務組織是怎麼規定的?

答:對於單位和社區成立的志願服務組織,《意見》從三個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只要經單位領導機構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同意即可在相應單位和社區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活動;二是要求單位和社區要對這些組織開展活動給予經費支持,也鼓勵單位和社區為其提供活動場所;三是鼓勵已登記的志願服務組織積極吸納它們作為會員單位或分支機構,提供規範指導和工作支持。通過扶持、引導、規範,這些組織在發展中達到登記條件的,可以申請登記。循序漸進,將更多的志願服務組織納入依法管理的範疇。

內外齊發力 破解志願服務組織經費難題

問:志願服務是無償的,但組織志願服務活動是有成本的。實踐中,一些志願服務組織開展活動的經費是自籌的,很難將志願服務持續下去。《意見》對解決這類問題有哪些突破?

答:資金短缺是影響志願服務持續性的一個主要問題。要破解志願活動經費難題,需要志願服務組織、政府、社會共同發力:一是從提升組織自身造血功能的角度,志願服務組織要提升組織的戰略謀劃、項目運作和宣傳推廣能力,通過優秀的服務項目和服務品牌吸引資助者。二是從加大資金扶持的角度,逐步擴大財政資金對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的支持規模和範圍,加強對志願服務組織的財稅政策支持;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支持志願服務組織立足自身優勢,承接相關服務項目。單位領導機構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單位、社區內部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要給予經費支持。三是從減輕志願服務組織經費支出負擔的角度,孵化基地要扶持志願服務組織的培育與建設,鼓勵多渠道籌資為志願者購買保險,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專業機構為志願服務組織提供免費專業服務等。通過引導志願服務組織充分挖掘內部資源,主動爭取外部資源,形成組織發展的持續動力。

問:志願者保險是激勵志願者投身志願服務,保障志願者權益的重要措施。《意見》對志願者保險提出了什麼具體舉措?

答:為參加可能存在一定人身危險性志願服務的志願者購買保險,分擔志願者在開展志願服務過程遭遇的人身傷害、財務損失等風險,是打消志願者後顧之憂,激勵群眾廣泛參與的有效措施。《意見》提出“鼓勵多渠道籌資為志願者購買保險,鼓勵保險公司與志願服務組織合作,設計開發符合志願服務特點、適應志願服務發展需要的險種,為志願服務活動承保”,就是要推動建立志願者保險制度,讓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沒有顧慮地投入到社會志願服務之中。具體措施包括:一是拓寬志願者保險的籌資渠道。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財政資金集中投入,為志願者購買保險;有愛心的組織、單位或個人可捐贈資金為志願者購買保險;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也可以自己購買保險。各地應當結合本地特點,綜合考慮,妥善解決志願者保險的保費問題。二是開發和豐富志願服務險種。很多志願服務組織反映,目前缺少符合志願者特點的險種是一個突出問題。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志願服務人數眾多、領域廣泛、活動靈活等特點,本著保本微利、覆蓋廣泛等原則研究開發志願服務險種,豐富志願者保險內容,切實加強志願服務保險保障。

培養、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志願服務組織才能擁有核心競爭力

問:志願服務組織要想發展得好,必須有優秀且穩定的管理和服務隊伍,《意見》在促進志願服務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有什麼新的舉措?

答:志願服務是完全依賴人來開展的服務,志願服務組織的服務能力和水平關鍵取決於其人力資源的規模和質量。缺少人才支撐,組織的管理能力與服務能力就難以保障。根據《意見》規定,一是國家將建立志願服務示範培訓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培訓基地,加快培養一批志願者骨幹和志願服務組織管理人才;二是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要積極支持本單位、本社區的專業人才加入志願服務組織,不斷優化志願者隊伍人才結構;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利用工作之餘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倡導鼓勵廣大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公眾人物等積極加入志願服務組織,參加志願服務活動,共産黨員、共青團員要做出表率;三是引導志願服務組織通過規範招募、科學管理、創新服務,培養、吸引和留住優秀志願者從而形成志願服務組織的核心競爭力。

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離不開行業組織作用的發揮

問:志願服務的發展也需要行業自律,如何發揮志願服務行業組織在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中的作用?

答:志願服務組織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的引導和監管,也需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規範行業行為,實現行業自律。目前全國性志願服務行業組織已有6家(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中華志願者協會、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中國文藝志願者協會、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中國扶貧志願服務促進會),23個省成立了省級跨領域的樞紐型志願服務組織,多數較大的市也成立了地區性志願服務組織,初步形成了志願服務行業組織體系。《意見》提出要加大志願服務行業組織扶持發展力度,支持他們充分發揮作用。這個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志願服務組織管理中要發揮先行規範和自我約束作用,引導行風建設,加強行業監督,為志願服務組織監管提供有力輔助;二是志願服務組織服務中要發揮牽頭和協調作用,促進行業溝通,反映行業訴求,推動行業創新,為志願服務組織發展爭取有力支持。

志願服務組織開展服務要以需求為本

問: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老百姓對志願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也越來越高,志願服務如何發展才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

答:加強志願服務組織的培育,提升志願服務組織的能力,落腳點是為了切實發揮志願服務組織的作用,提升服務成效和水平。為了讓志願服務更好地滿足社會的需要和人民群眾的企盼,《意見》提出:一是要強化志願服務供需對接。有關單位和社區要向志願服務組織開放更多公共資源;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搭建社區志願服務平臺;推廣“菜單式”志願服務經驗,逐步建立志願服務供需有效對接機制和服務長效機制。二是要推廣“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協作機制。《意見》鼓勵志願服務組織招募使用社會工作者,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在開展公益活動時招募志願者,建立志願服務組織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常態化合作機制,形成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協調配合、共同開展服務的格局,促進志願服務專業化發展。三是要全面推行志願服務記錄製度。《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指導志願服務組織按照《志願服務記錄辦法》和《關於規範志願服務記錄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做好志願服務記錄、證明開具和志願者星級認定,建立健全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不斷提高志願服務組織的服務效能和管理水平。四是要創新服務方式方法。積極探索“互聯網+志願服務”,依託和完善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實施應用《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基本規範》,實現志願服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和數據的有效匯集,利用互聯網優化服務,提升志願服務成效。

問:今後一段時間志願服務組織應該將服務重心放在哪些領域?

答:志願服務組織開展服務,應該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群眾所需所盼,同時充分考慮自身能力與優勢。當前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不讓一個人、一個家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掉隊。志願服務組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征程中大有可為。今後一段時間,志願服務組織應當重點關注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等領域,重點關心社會弱勢群體的服務需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打造服務品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