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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重慶市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實施意見

2016-07-14 09:38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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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推動全市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實施意見
(2016年6月29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50號)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生産導向,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設要求,遵循文化産品生産傳播規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在國有企業改革大框架下,充分體現文化例外要求,積極推進全市國有文化企業改革。堅持經濟效益服從社會效益、市場價值服從社會價值,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以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強化國有文化資産監管為保障,建立健全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考核評價標準,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不斷開創重慶文化建設新局面,努力建設文化強市。

二、切實把社會效益第一的經營理念融入企業日常管理

(一)科學設置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企業黨委成員以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方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黨委書記兼任董事長,切實履行內容導向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等決策機構要依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和議事規則,討論決定涉及內容導向管理的重大事項及企業運營與發展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重慶出版集團、重慶演藝集團、重慶電影集團等從事內容創作生産傳播的文化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編輯委員會、藝術委員會等專門機構,強化總編輯、藝術總監等內容把關崗位的職責,對涉及內容導向問題的事項,具有否決權。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重慶廣電集團(總臺)、華龍網集團等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重點新聞網站、時政類報刊等新聞單位,可以依法依規開展有關經營活動,但必須做到事業與企業分開、采編與經營分開,禁止采編播人員與經營人員混崗。

(二)完善企業內部激勵和約束機制。深化內部勞動、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辦法,實行差異化考核,對直接涉及內容創作生産的部門和崗位,要以社會效益考核為主,收入分配和獎勵也要適當予以傾斜。

三、著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

(一)堅持立足主業發展。加強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圍繞中國夢、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愛國主義等題材,“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建設、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等主題,創作生産更多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的精品力作。健全傳播網絡,規範傳播秩序,建設長江演出院線聯盟、重慶文藝網,用好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促進優秀文化産品多渠道傳輸、多平臺展示、多終端推送,擴大優秀文化産品覆蓋面和影響力。完善文化産品和服務評價機制,把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等指標與票房收入、收視率、發行量、點擊率等市場接受程度納入綜合評價體系。加強市場營銷,鼓勵和引導文化消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途徑,引導和支持文化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精神文化産品。創新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形式,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和文化投資,依託“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建設渝新歐鐵路物流大通道、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等,打造一批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鼓勵重點文化企業以項目合作方式進入國際市場。

(二)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重慶出版集團、華龍網集團等已按規定完成轉企的出版社、重點新聞網站、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等,實行國有獨資或國有文化企業控股下的國有多元。在堅持出版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探索製作和出版、製作和播出分開。重慶出版集團等出版單位可按規定吸納社會資本,從事出版環節以外的圖書期刊前期製作和經營發行業務。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重慶廣電集團(總臺)等新聞媒體單位中的廣告、印刷、發行、傳輸網絡部分,可剝離進行轉企改制,由國有資本絕對控股,利用市場資源和社會力量,為發展壯大新聞宣傳主業服務。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在新聞出版傳媒領域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積極穩妥開展試點。

(三)以資本為紐帶推進聯合、重組。推動出版、發行、影視、演藝等國有文化企業通過資産並購、股權受讓、交叉持股等形式,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並購重組,突出內容建設,強化技術支撐,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骨幹文化企業。以技術和內容為支撐、主流價值傳播為核心、市場佔有為基礎,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實現跨媒體、全媒體發展,著力將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重慶廣電集團(總臺)、華龍網集團等打造成為具有強大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新型媒體集團。加快推動重慶新華傳媒有限公司、重慶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有線電視網絡有限公司、重慶華龍網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廣電數字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等國有文化企業股改上市。

四、完善資産監管運營機制和評價考核機制

(一)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産的管理機構。堅持黨委和政府對國有文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權、資産配置的控制權、宣傳業務的終審權、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權。按照依法依規要求,建立和完善黨委和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門有效主導的國有文化資産管理模式,推動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産管導向相統一。成立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為履行對市級國有文化企業“出資人”職責,負責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産清查、産權管理、統計評價等資産監管工作,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正確履行社會文化責任,確保國有文化資産保值增值。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可結合實際探索本地國有文化資産監管模式,完善宣傳部門有效監管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主管主辦制度與出資人制度的有機銜接。

(二)建立健全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評價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充分考慮不同類型國有文化企業的功能作用,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市屬國有文化企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評價考核辦法,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佔50%以上,並將社會效益考核細化量化到政治導向、文化創作生産和服務、受眾反應、社會影響、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具體指標中,形成對社會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學合理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經濟考核指標,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確保社會效益要求的落實。

(三)強化國有文化資産監管運營。推進國有文化資本授權經營,統籌考慮兩個效益相統一要求,形成國有文化資本流動重組、佈局調整的有效平臺,優化資本資源配置,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增強實力、活力、抗風險能力,更好地發揮控制力、影響力。貫徹落實文化企業無形資産評估指導意見相關規定,規範和指導資産評估行業執行文化企業無形資産評估業務。做好有關清産核資工作,完善和落實文化企業國有資産指定入場交易的具體辦法,管理運營好重慶文化産權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加強對企業、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及重大項目的審計監督。建立健全資産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重大決策失誤、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實行責任倒查。

五、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採購和資助辦法,進一步支持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加大對社會效益突出的文化産業項目扶持力度。加大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國有資本金注入方式推動企業兼併重組,培育市級骨幹文化企業。市屬重點國有文化企業,經市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

(二)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重慶文化産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市級國有文化資本投資運營主體的作用,對全市文化産業發展實施戰略性投資引導。充分發揮文化産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文化股權投資基金、文化産業融資擔保公司等作用,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創新型企業和小微企業,更好地引導全市文化産業發展。

(三)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執行推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和文化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支持文化內容創意生産、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經營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政策研究,做好文化經濟政策與全局性經濟政策的銜接,定期對現有文化經濟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評估。

(四)營造良好的文化市場環境。推進文化法治建設,推動出臺《重慶市文化産業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深化權力清單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依法經營、違法必究、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文化市場秩序。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産經營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予以關停。建立國有文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開展社會評議,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

六、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和幹部人才管理

(一)落實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國有文化企業幹部人才管理,統籌企業負責人管理、關鍵崗位管理、社會化人才管理,做好現行文化企業幹部管理與現代企業制度有關要求的銜接,做好主管主辦單位幹部管理與出資人制度有關要求的銜接。市屬國有文化企業的市管幹部,由市委宣傳部會同市委組織部共同負責提名、考察與管理。加強對企業領導人的日常管理,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的領導人員。建立企業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

(二)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企業黨建工作機構,大型企業應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中小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黨群綜合工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專職政工幹部數量。做好企業黨員發展工作,積極吸收各方面優秀人才特別是優秀青年入黨,著力擴大黨員在采編、創作等崗位的比例。認真貫徹《中共重慶市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精神,企業黨委負主體責任,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機關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紀委負監督責任,突出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責主業。嚴明紀律和規矩,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嚴格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廉潔從業等作風建設規定,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業環境。

(三)建立具有文化企業特點的幹部人才評價考核制度。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的有關要求,制定市屬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統籌考核社會效益、經營業績、管理責任和薪酬標準。市屬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年度和任期“雙效”業績考核,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文資辦)、市文化委組織實施。建立企業負責人履行社會效益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的進行誡勉談話、降低薪酬標準,直至解除職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國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權激勵試點。開展國有文化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探索市場化選聘人才的辦法。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解決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做到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要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重大改革舉措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報批。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抓好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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