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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促進法將修訂

2016-07-16 07:1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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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日前舉行的2016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上獲悉,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立法機關已啟動相關程序,對其進行修改。在中國循環經濟協會主辦的這次論壇上,多位專家對循環經濟促進法如何修訂進行了研討。

國家發改委體改所循環經濟室主任楊春平對修訂循環經濟促進法提出四項建議:一是要認真評估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後的成效、作用和存在的問題;二是要對我國循環經濟實踐進行認真總結;三是要從全球視野深化對循環經濟的認識;四是要強化循環經濟法的執行力度和法規配套性。

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錢易認為,修訂循環經濟促進法,要將生態文明建設等新內容納入法律,梳理新舊名詞內涵外延。進一步豐富法律內涵,要涵蓋小循環、中循環、大循環,並著重加強中循環,建設生態工業園區。此外,要強化法律的約束力,明確政府、企業、消費者等相關方的法律責任,如增加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同時完善配套的制度和政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科院戰略諮詢院副院長王毅表示,應珍惜有限的立法資源,把握本次修法機會,高質量地完成修法工作。與時俱進,拿出符合時代特色的循環經濟法,切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本次論壇以“創新引領循環經濟發展”為主題,重點圍繞綠色發展的頂層設計、循環經濟理念與實踐創新、制度與機制創新、技術與模式創新等,進行了深入研討。(記者 劉毅)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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