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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多項扶持政策 幫助受災地區恢復生産生活

2016-07-18 19: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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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18日電(記者 顏之宏)截至17日22時,福建省因災倒塌房屋1.35萬間,農作物受災48.03千公頃、成災19.51千公頃、絕收5.26千公頃,直接經濟總損失達99.94億元。福建省政府18日公佈《福建省企業災後恢復生産和重建實施方案》《福建省農村住房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和《福建省災毀耕地復墾實施方案》,以幫助受颱風“尼伯特”災害影響的企業、農戶重新開展生産生活。

據悉,此次因災造成廠房、機器設備、營業網點設施嚴重破壞的企業,政府將協助其在災後一個季度內恢復生産經營;對於造成特別嚴重破壞的企業,政府將協助其在半年內完成重建和恢復生産工作。

方案指出,福建省財政設立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救災專項資金,每年各安排2000萬元,主要用於搶險救災物資購買、儲備和運輸等費用支出,以及對受災嚴重的重點企業恢復生産和重建補助支出。省內各財産保險企業對受災的投保企業將儘快組織理賠,簡化理賠程序和手續,1個月內先行按核實的損失額預賠付80%的資金,用於受災企業急需。

對受災嚴重的企業,需異地搬遷改造或原址重建的,有關部門將開通綠色通道,儘快辦理相關手續,並在相關規費方面給予優惠或減免。各級金融機構也將設立受災企業信貸綠色通道,對受災企業的資金需求給予優先支持,加快審批、放貸速度,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在擔保、質押物等方面適當放寬條件;對因災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允許展期並在展期到期前不予催收。

對在此次颱風災害中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福建省政府將對一般重建戶給予每戶2萬元補助,對貧困重建戶給予每戶2.5萬元補助。對受地質災害威脅居民搬遷集中重建和受災倒損房屋易地集中重建戶,省政府給予每戶1萬元補助。受此次颱風災害影響的重建戶將在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春節前全面搬入新居。

福建省省級財政安排3000萬元災毀耕地復耕應急補助資金(今年首期已下達2000萬元),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使用,作為資金補充。需要採取工程措施進行復墾的災毀耕地,省級財政安排災毀耕地復墾專項補助資金2億元,逐級下達給縣(市、區)安排使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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