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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治國家對話聚焦互聯網消費者權益保護

2016-07-20 07: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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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柏林7月19日電(記者 嚴鋒)為期兩天的中德法治國家對話第十六屆法律研討會19日在德國薩爾州奧爾施霍爾茨閉幕,與會者圍繞“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與機制”等主題進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討。

在18日舉行的開幕式上,德國聯邦司法和消費者保護部部長海科·馬斯、中國國務院法制辦主任宋大涵、中國駐德國大使史明德、德國駐華大使柯慕賢先後致辭。

馬斯説,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各國面臨的共同問題。網絡交易與傳統交易有所不同,需要明確的交易規則,為解決合同訂立、合同條款公平性、産品描述真實性等問題提供方案。雖然我們確立了同意原則,即只有經過客戶同意,經營者才能收集和使用數據,但現實中還是存在細節陷阱。德國政府重視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僅為消費者維權提供諮詢,同時賦予消費者組織可以對經營者提起訴訟的權利,以消除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不平等。

宋大涵談到,今年6月在北京舉行的首次中歐法律事務對話以“電子商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主題,今天與德方就類似主題再次進行研討,説明無論是中方、歐盟還是德國,對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權益法律保護這一熱點問題都有著共同的關注,也標誌著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更加以問題為導向,更加具有實務性和前瞻性。為營造良好的網絡交易環境,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3月修訂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網絡交易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作了專門規定。德國在2000年針對網絡交易出臺了相關法規,強調保障消費者權益,加強對經營者的約束。希望通過兩國法律界人士的交流探討,進一步增進兩國合作。

史明德表示,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機制,是兩國法律界人士之間獨一無二的合作模式,是兩國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話機制建立16年來,中德雙方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礎上,通過召開研討會、組織人員培訓等方式,在法治建設、治國理政等方面進行了坦誠、友好、富有成效的交流。中國正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視參考包括德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先進經驗,衷心希望這次對話能夠取得豐碩成果。

柯慕賢指出,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機制是兩國現有對話機制中最富有成效的機制之一。在網絡交易中,消費者力量薄弱,相對分散,而交易對手可能是強大的企業,它們負責制定交易規則。消費者在網絡交易中可能要提供大量個人信息,而在防止經營者濫用這些信息、保護消費者隱私方面還缺乏有效機制。中德兩國雖然政治體制、社會制度不同,但在互聯網時代面臨著很多共同問題,希望通過這次研討會能夠激發新的想法,達成新的共識。

中德法治國家對話機制建立於2000年,是兩國在建設法治國家方面進行平等對話和友好交流的重要平臺。中德雙方已經簽署了6個實施計劃,確定了142個交流合作項目。

在為期兩天的研討會期間,60多位來自中德兩國的政府官員、法官、律師、專家和學者,圍繞“網絡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及監管機制”、“網絡交易中的消費者數據保護”、“網絡交易執法與糾紛解決機制”三個專題進行深入交流和研討。研討會結束後,宋大涵將與馬斯簽署《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議實施計劃(2016年-2018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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