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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2016-07-21 07:43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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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厲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有效遏制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發展蔓延勢頭,公安部自今年4月起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累計查破刑事案件75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繳獲信息230余億條,清理違法有害信息35.2萬餘條,關停網站、欄目610余個,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近年來,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持續高發、屢打不絕,滋生電信詐騙、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下游犯罪,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打擊侵犯公民的個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認證信息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獲取、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不法分子,嚴厲打擊使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詐騙、盜竊、敲詐勒索等犯罪的人員,整治一批問題突出的網絡服務商,查處犯罪鏈條上的違法犯罪人員,最大限度遏制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網絡盜竊、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切實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精心組織、迅速行動,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工作專班,多措並舉、多管齊下,深入開展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整治網絡秩序等專項工作。廣東公安機關開展了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安網1號”系列專案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379名,打掉犯罪團夥78個,偵破案件130起,帶破詐騙、盜竊、敲詐勒索等案件832起。山東公安機關集中力量、重點攻堅,破獲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126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39名,打掉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30個,摧毀網上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站、論壇18個。北京公安機關針對屬地網站多、數據量大等特點,堅持打擊與整治並舉,在查破案件的同時,清理違法有害信息2萬餘條,刪除、關停發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有害信息賬號1000余個。

據了解,當前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種類多樣、涉及人員眾多。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已經從簡單的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家庭地址等,擴展到手機通訊錄和手機短信、網絡賬號和密碼、銀行賬號和密碼、購物記錄、出行記錄等,被侵害的人員涉及各地各行各業。二是形成了“源頭—中間商—非法使用人員”利益鏈條和黑色産業。各層級人員身份既相對獨立,又相互交叉,形成了非法獲取、販賣、使用的利益鏈條,以及以牟取不法利益為目的、市場化運作、專業分工實施、交易金額巨大的黑色産業。三是信息洩露源頭多樣化。經過公安機關多次打擊整治,機關企事業單位、服務機構以及個體企業相關人員參與的洩露活動更加隱蔽,而“黑客”通過技術手段實施攻擊、撞庫或利用釣魚網站、木馬、免費WIFI、惡意APP等“技術類”竊取方式成為重要源頭。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不間斷地開展打擊行動,通過及時查處、有效打擊、清理整治,全力推進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最大限度遏制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同時,公安機關也提醒廣大群眾,要切實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防止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侵害造成損失。

公安部公佈一批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一、山東青島偵破韓某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

2016年6月,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工作發現,一網民利用黑客技術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信息,並將非法獲取的各類信息在網絡上出售。青島公安機關立即組織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對海量數據分析比對,最終確定並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韓某某(男,18歲,山東即墨人)。現查明,韓某某初中期間自學黑客技術,2014年開始入侵網站,利用“黑客”工具非法獲取網站後臺登陸密碼後上傳木馬程序,對入侵網站文件進行操作,並下載網站數據庫數據。截至案發,韓某某利用“黑客”技術非法入侵了航空公司訂票服務系統、貴金屬交易平臺、醫療中心、職教中心等數百家網站,竊取各類公民個人信息數據10億余條,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獲利20余萬元。韓某某對其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青島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二、江蘇淮安偵破陳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2月,江蘇省淮安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發現,有人利用互聯網大肆倒賣車主、車牌號、車輛類型等公民個人信息。經縝密偵查,淮安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當場查獲公民信息1500余萬條。根據陳某某供述,抓獲其下線何某和上線網站管理員蔣某等7人。經查,蔣某于2015年5月開辦網站論壇,將其多年蒐集和購買的公民個人信息發到論壇分享,吸引全國各地人員註冊會員充值購買公民信息,牟利11萬餘元。自2015年以來,陳某某非法售賣、提供公民個人信息1177萬餘條,牟利3000余元。其下線何某從陳某某處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100余萬條,從蔣某開辦的網站購買各類公民信息500余萬條,用於推銷産品,並在網絡上販賣。

三、湖北襄陽偵破鄭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5月,湖北襄陽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接群眾舉報稱,本地網民李某某涉嫌通過網絡大量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接報後,襄陽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經縝密偵查,專案組抓獲鄭某某、黃某某、郭某等7人。經查,2009年10月,鄭某某等人在襄陽、宜昌兩地成立襄陽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宜昌分公司,從事短信營銷和微信公眾平臺製作業務。在公司運營的7年間,該團夥利用其短信營銷平臺,不斷獲取客戶上傳信息,形成了一個多達200余萬條的公民個人信息資料庫,並將該庫中的手機號碼信息作為增值業務,提供給向其購買營銷服務的客戶,非法獲利100余萬元。

四、重慶巴南偵破李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1月,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網安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網民“樓盤、資料員”在網上大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涉及信息量巨大。巴南分局抽調多警種組成聯合專案組,全力展開專案偵查工作。經縝密偵查,專案組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查獲了李某存儲的海量公民個人信息數據,數據類型包括中小學生及家長信息、重慶各大樓盤業主信息、各省車主信息、銀行客戶信息等,信息存儲量達61.9G。為深入追查信息源頭,徹底打掉涉案利益鏈條,專案組通過細緻分析查證,鎖定了涉案團夥人員。截至目前,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3名,涉及各類公民個人信息數千萬條。

五、湖北荊門偵破李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3月,湖北省荊門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本地網民李某某向他人出售全國各地各類公民個人信息,遂立即對該案立案偵查。經縝密偵查,公安機關將李某某、孫某某、曾某某、袁某某等4人抓獲。經審查,2015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在某證券公司上班時的便利以及使用軟體和論壇下載保存下來的大量各類公民個人信息,夥同孫某某、曾某某和袁某某,在網上銷售信息,買家通過支付寶、微信、QQ紅包等方式付款,收到付款後將買家所需要的公民個人信息通過網絡傳送給買家。截至目前,4人共售出公民個人信息500余萬條,非法獲利5萬餘元。

六、四川綿陽偵破賴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5年11月,四川綿陽公安機關例行檢查時在一輛汽車後備箱發現正在運行的偽基站一套,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賴某,發現賴某通過網絡在多名上線處購買了3200余條公民個人信息。2015年12月,遊仙區公安分局對賴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進行立案偵查。經深入偵查,專案組先後赴四川綿陽、四川成都、湖南長沙、浙江東陽、山東濰坊等多地,將犯罪嫌疑人賴某、陳某、劉某、馬某等9人抓獲。經查,自2015年以來,上述9人以非法牟利為目的,交叉結夥在互聯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用報告類信息。該案共查獲個人信用報告等公民個人信息200余萬條,扣押涉案資金15萬元。

七、安徽合肥偵破黃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通過工作發現本地網民黃某涉嫌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巨大,涉及全國多地工商、銀行卡、車主等公民個人信息。合肥公安機關立即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縝密偵查,專案組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楊某、劉某某。經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專門註冊了多個網絡賬號,通過在網絡上購買大批量的個人數據,轉而以更高的價格在網絡上向轉賣給其他各地人員。經審查,黃某、楊某、劉某某團夥通過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近130萬元,涉及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約5000萬條。目前,專案組已將黃某團夥的上線羅某抓獲,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八、上海偵破吳某、劉某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

2016年4月,駐滬某快遞公司到上海市公安局網安總隊報案稱,其下屬位於廣州市的幾處快遞網點,自3月起被人使用公司內部賬號查詢客戶信息,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達兩萬五千余條。上海公安機關接報後立即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經縝密偵查,專案組在廣東省廣州市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吳某、陳某某、林某等4人。經查,吳某從林某處購買過該快遞公司的內部系統員工賬號,下載大量購買個人信息出售牟利。後吳某通過陳某某認識該快遞公司廣州網點工作人員劉某某,吳某使用劉某某提供的該速遞公司賬號,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800條,以每條2元的價格出售,共獲利5600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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