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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2016-07-21 12:34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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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醫改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計劃生育工作取得新的重大進展,公共衛生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顯著,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完成了“十二五”事業發展規劃和深化醫改規劃,為“十三五”健康中國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衛生資源

(一)醫療衛生機構總數。2015年末,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達983528個,比上年增加2096個。其中:醫院2758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20770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31927個。與上年相比,醫院增加1727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加3435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減少3102個(由於資源整合,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減少)(見表1)。

醫院中,公立醫院13069個,民營醫院14518個。醫院按等級分:三級醫院2123個(其中:三級甲等醫院1236個),二級醫院7494個,一級醫院8757個,未定級醫院9213個。醫院按床位數分:100 張床位以下醫院16542個,100-199張醫院4073個,200-499張醫院3912個,500-799張醫院1568個,800張及以上醫院1492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4321個,鄉鎮衛生院36817個,診所和醫務室195290個,村衛生室640536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17503個。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478個,其中:省級31個、市(地)級409個、縣(區、縣級市)級2803個。衛生計生監督機構2986個,其中:省級31個、市(地)級387個、縣(區、縣級市)級2505個,另有6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衛生監督職責。

(二)床位數。2015年末,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床位701.5萬張,其中:醫院533.1萬張(佔7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41.4萬張(佔20.2%)。醫院中,公立醫院床位佔80.6%,民營醫院床位佔19.4%。與上年比較,床位增加41.4萬張,其中:醫院床位增加36.9萬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增加3.3萬張。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由2014年4.83張增加到2015年5.11張。

(三)衛生人員總數。2015年末,全國衛生人員總數達1069.4萬人,比上年增加46.0萬人(增長4.5%)。

2015年末衛生人員總數中,衛生技術人員800.8萬人,鄉村醫生和衛生員103.2萬人,其他技術人員40.0萬人,管理人員47.3萬人,工勤技能人員78.2萬人。衛生技術人員中,執業(助理)醫師303.9萬人,註冊護士324.1萬人。與上年比較,衛生技術人員增加41.8萬人(增長5.5%),其他人員數見表2。

2015年末衛生人員機構分佈:醫院613.3萬人(佔57.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60.3萬人(佔33.7%),專業公共衛生機構87.7萬人(佔8.2%)。與上年比較,3類機構衛生人員有所增加(見表3)。

2015年末衛生技術人員學歷結構:本科及以上佔30.6%,大專佔38.9%,中專佔28.2%,高中及以下佔2.3%;技術職務(聘) 結構:高級(主任及副主任級)佔7.6%,中級(主治及主管)佔21.3%,初級(師、士級)佔60.8%,待聘佔10.3%。

201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2.21人,每千人口註冊護士2.36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1.38人,每萬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6.39人。

(四)衛生總費用。據初步核算,2015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預計達40587.7億元,其中:政府衛生支出12533.0億元(佔30.88%),社會衛生支出15890.7億元(佔39.15%),個人衛生支出12164.0億元(佔29.97%)。人均衛生總費用2952元,衛生總費用佔GDP百分比為6.0%。

二、醫療服務

(一)門診和住院量。2015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達77.0億人次,比上年增加1.0億人次(增長1.3%)。2015年居民到醫療衛生機構平均就診5.6次。

2015年總診療人次中,醫院30.8億人次(佔40.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43.4億人次(佔56.4%),其他醫療機構2.8億人次(佔3.6%)。與上年比較,醫院診療人次增加1.1億人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下降0.2億人次(見表4)。

2015年公立醫院診療人次27.1億人次(佔醫院總數的88.0%),民營醫院3.7億人次(佔醫院總數的12.0%)。

2015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門診量達17.6億人次,比上年增加0.5億人次。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門診量佔門診總量的22.9%,所佔比重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2015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入院人數21054萬人,比上年增加613萬人(增長3.0%),年住院率為15.3%。

2015年入院人數中,醫院16087萬人(佔76.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4037萬人(佔19.2%),其他醫療機構930萬人(佔4.4%)。與上年比較,醫院入院增加613萬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入院減少57萬人,其他醫療機構入院減少42萬人(見表4)。

2015年,公立醫院入院人數13721萬人(佔醫院總數的85.3%),民營醫院2365萬人(佔醫院總數的14.7%)。

(二)醫院醫師工作負荷。2015年,醫院醫師日均擔負診療7.3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公立醫院醫師日均擔負診療7.6人次和住院2.6床日。與上年比較,醫院醫師日均擔負工作量略有減少(見表5)。

(三)病床使用。2015年,全國醫院病床使用率85.4%,其中:公立醫院90.4%。與上年比較,醫院病床使用率下降2.6個百分點(其中公立醫院下降2.4個百分點)。2015年醫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為9.6日(其中:公立醫院9.8日),與上年持平。

三、農村衛生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截至2015年底,全國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口數達6.7億人,參合率為98.8%。2015年度新農合籌資總額達3286.6億元,人均籌資490.3元。全國新農合基金支出2993.5億元。

(二)農村三級醫療服務體系建設。2015年底,全國2850個縣(縣級市)共設有縣級醫院13074所、縣級婦幼保健機構1958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71所、縣級衛生監督所1883所,四類縣級衛生機構共有衛生人員258.6萬人。

2015年底,全國3.18萬個鄉鎮共設3.7萬個鄉鎮衛生院,床位119.6萬張,衛生人員127.8萬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107.9萬人)。與上年比較,鄉鎮衛生院減少85個(鄉鎮撤並後衛生院合併),床位增加2.9萬張,人員增加3.1萬人(見表8)。2015年,每千農業人口鄉鎮衛生院床位由2014年1.34張增加到2015年1.38張,每千農業人口鄉鎮衛生院人員由1.43人增加到1.47人。

2015年底,全國58.1萬個行政村共設64.1萬個村衛生室。村衛生室人員達144.8萬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31.0萬人、註冊護士10.6萬人、鄉村醫生96.3萬人。平均每村村衛生室人員2.26人。與上年比較,村衛生室數減少0.4萬個,人員總數減少1.2萬人(見表9)。

(三)農村醫療服務。2015年,全國縣級(含縣級市)醫院診療人次達10.3億人次,比上年增加0.2億人次;入院人數7294.4萬人,比上年增加180.2萬人;病床使用率81.9%,比上年下降2.4個百分點。

2015年,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為10.5億人次,比上年增加0.2億人次;入院人數3676萬人,比上年減少57萬人。2015年,醫師日均擔負診療9.6人次和住院1.6床日。病床使用率59.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日。與上年相比,鄉鎮衛生院醫師工作負荷略有增加,病床使用率下降0.6個百分點,平均住院日延長0.1日。

2015年村衛生室診療量達18.9億人次,比上年減少1.0億人次,平均每個村衛生室年診療量2951人次。

四、社區衛生

(一)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15年底,全國已設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34321個,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80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25515個。與上年相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增加137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減少5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39.7萬人,平均每個中心45人;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10.8萬人,平均每站4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人員數比上年增加1.6萬人,增長3.3%。

(二)社區醫療服務。2015年,全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診療人次5.6億人次,入院人數305.5萬人,門診和住院量比上年增加(見表10);平均每個中心年診療量6.4萬人次,年入院量347人;醫師日均擔負診療16.3人次和住院0.7日。2015年,全國社區衛生服務站診療人次1.5億人次,平均每站年診療量5879人次,醫師日均擔負診療14.1人次。

五、中醫藥服務

(一)中醫類機構、床位及人員數。2015年末,全國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達46541個,比上年增加2906個。其中:中醫類醫院3966個,中醫類門診部、診所42528個,中醫類研究機構47個。與上年比較,中醫類醫院增加234個,中醫類門診部及診所增加2674個(見表11)。

2015年末,提供中醫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佔同類機構的96.9%,社區衛生服務站佔80.9%,鄉鎮衛生院佔93.0%,村衛生室佔60.3%。

2015年末,全國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床位95.8萬張,其中:中醫類醫院81.9萬張(佔85.6%)。與上年比較,中醫類床位增加8.0萬張,其中:中醫類醫院床位增加6.4萬張。

2015年末,全國中醫藥衛生人員總數達58.0萬人,比上年增加3.5萬人(增長6.4%)。其中: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45.2萬人,中藥師(士)11.4萬人。兩類人員較上年有所增加(見表13)。

(二)中醫醫療服務。2015年,全國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達9.1億人次,比上年增加0.3億人次(增長4.0%)。其中:中醫類醫院5.5億人次(佔60.4%),中醫類門診部及診所1.4億人次(佔14.9%),其他醫療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2.2億人次(佔24.7%)。

2015年,全國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出院人數2691.5萬人,比上年增加154.4萬人(增長6.1%)。其中:中醫類醫院2349.3萬人(佔87.3%),中醫類門診部1.9萬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340.2萬人(佔12.6%)。

六、病人醫藥費用

(一)醫院病人醫藥費用。2015年,醫院次均門診費用233.9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6.3%,按可比價格上漲4.9%;人均住院費用8268.1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5.6%,按可比價格上漲4.1%。日均住院費用861.8元,上漲幅度高於人均住院費用上漲(見表15)。

2015年,醫院門診藥費佔48.3%,比上年下降1.0個百分點;醫院住院藥費佔36.9%,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

2015年各級公立醫院中,三級醫院門診費用上漲5.2%(當年價格,下同),住院費用上漲4.1%,漲幅比上年有所上升,但低於公立醫院病人費用漲幅(見表15)。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人醫藥費用。201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次均門診費用97.7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5.9%,按可比價格上漲4.4%;人均住院費用2760.6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4.8%,按可比價格上漲3.3%。門診和住院費用漲幅較2014年均有所下降(見表16)。

201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藥費佔門診費用的68.9%,比上年上升0.2個百分點;住院藥費佔住院費用的43.1%,比上年下降1.0個百分點。

2015年,鄉鎮衛生院次均門診費用60.1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5.6%,按可比價格上漲4.2%;人均住院費用1487.4元,按當年價格比上年上漲7.6%,按可比價格上漲6.1%。日均住院費用233.2元。

2015年,鄉鎮衛生院門診藥費佔門診費用的54.2%,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住院藥費佔住院費用的45.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

七、疾病控制與公共衛生

(一)傳染病報告發病和死亡。2015年,全國甲乙類傳染病共報告發病304.6萬例,死亡16584人。報告發病數居前5位的病種依次為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細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佔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總數的90.5%;報告死亡數居前五位的病種依次為艾滋病、肺結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佔甲乙類傳染病報告死亡總數的98.6%(見表17)。

2015年,全國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為223.6/10萬,死亡率為1.2/10萬。

2015年,全國丙類傳染病共報告發病336.2萬例,死亡160人。報告發病數居前5位的病種依次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瀉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佔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總數的99.6%。報告死亡數較多的病種依次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瀉病和流行性感冒,佔丙類傳染病報告死亡總數的97.5%(見表18)。

2015年,全國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為246.8/10萬,死亡率為0.01/10萬。

(二)血吸蟲病防治。2015年底,全國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453個;累計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標準的縣(市、區)110個,累計達到傳播阻斷標準的縣(市、區)343個;年底實有病人7.7萬人,比上年減少3.8萬人;年內治療病人17.0萬人次,擴大化療245.0萬人次。

(三)地方病防治。2015年底,全國克山病病區縣數328個,累計控制(消除)縣313個,現症病人3.8萬人;大骨節病病區縣379個,累計控制(消除)縣364個,現症病人61.1萬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縣(區) 2842個,現症病人30.4萬人。地方性氟中毒(飲水型)病區縣數1115個,病區村數84209個,控制村數42697個,氟斑牙病人1816.1萬人,氟骨症病人127.3萬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區縣數171個,控制縣數146個,氟斑牙病人1453.7萬人,氟骨症病人188.2萬人。

八、婦幼衛生

(一)婦幼保健。2015年,孕産婦産前檢查率96.5%,産後訪視率94.5%。與上年比較,産前檢查率和産後訪視率有所提高(見表19)。2015年住院分娩率為99.7%(市99.9%,縣99.5%),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市與上年持平,縣提高0.1個百分點)。

2015年,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90.7%,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孕産婦系統管理率達91.5%,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

(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據婦幼衛生監測,2015年,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10.7‰,其中:城市5.8‰, 農村12.9‰;嬰兒死亡率8.1‰,其中:城市4.7‰, 農村9.6‰。與上年相比,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見表20)。

(三)孕産婦死亡率。據婦幼衛生監測,2015年,孕産婦死亡率為20.1/10萬,其中:城市19.8/10萬,農村20.2/10萬。與上年相比,孕産婦死亡率有所下降(見表20)。城市孕産婦主要死因構成:産科出血佔17.9%、羊水栓塞佔3.6%、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佔4.8%、合併心臟病佔26.2%;農村孕産婦主要死因構成:産科出血佔22.5%、羊水栓塞佔2.4%、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佔14.7%、合併心臟病佔12.0%。

(四)國家免費孕前優生項目。全國所有縣(市、區)普遍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為農村計劃懷孕夫婦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檢查、風險評估和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2015年全國共為1205萬名計劃懷孕夫婦提供免費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平均達96.5%。篩查出的風險人群全部獲得針對性的諮詢指導和治療轉診等服務,落實了孕前預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

九、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

(一)擴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範圍。根據各省(區、市)及新疆建設兵團報告(下同),截至2015年底,全國設置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2656個,對27類21.2萬份樣品進行監測,獲得監測數據140萬個;在3883個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監測點,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試點工作。

(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2015年,全國公共場所衛生被監督單位143.2萬個,從業人員817.7萬人,持健康證人數佔96.8%。對公共場所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258.1萬戶次,合格率為98.5%。依法查處案件56534件,結案55533件。

(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2015年,全國生活飲用水衛生(供水)被監督單位6.8萬個,直接從事供、管水人員36.4萬人,持健康證人數佔84.0%。生活飲用水經常性衛生監督16.1萬戶次,合格率為99.2%。監督抽檢涉水産品823件,合格率98.5%。

(四)消毒産品衛生監督。2015年,全國消毒産品被監督單位4941個,從業人員7.4萬人,有效衛生許可證4941份。消毒産品經常性衛生監督2.6萬戶次,合格率為91.0%。對1.5萬件消毒産品進行監測,合格率為96.0%。

(五)學校衛生監督。2015年,全國被監督學校21.5萬所, 79.8%的學校已建立學生健康檔案,97.6%的學校將健康教育納入年度教學計劃,96.7%的學校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依法查處案件4686件。

(六)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2015年,全國共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被監督單位數3343家,依法查處案件77件,結案77件,其中依法作出衛生行政處罰案件76件。全國放射衛生被監督單位5.0萬個,放射工作人員25.3萬人,放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率82.6%。依法查處案件2471件,結案2359件。

(七)醫療服務、採供血和傳染病防治監督。2015年,依法對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作出衛生行政處罰並結案36348件。行政處罰無證行醫15109件。依法對採供血機構作出行政處罰並結案38件。依法對傳染病防治作出查處案件20777件,其中依法作出衛生行政處罰案件20770件,結案20379件。

十、計劃生育

(一)單獨兩孩政策平穩實施。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全面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單獨兩孩政策實施穩妥紮實有序。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共約200萬對單獨夫婦提出再生育申請。

(二)全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流動人口便民維權,落實計劃生育各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創新管理手段和服務多元供給模式,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服務內容得到拓展,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免費服務覆蓋率達89.2%。

(三)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2015年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扶助“三項制度”共投入資金112.5億元,比上年增加14.6億元;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受益905.5萬人,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受益87.8萬人,西部地區“少生快富”工程受益3.7萬戶。

注解:

(1)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其他機構。

(2)公立醫院指經濟類型為國有和集體辦的醫院(含政府辦醫院)。

(3)民營醫院指公立醫院以外的其他醫院,包括聯營、股份合作、私營、臺港澳投資和外國投資等醫院。

(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街道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門診部、診所(醫務室)。

(5)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採供血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6)政府辦指衛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團等行政部門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

(7)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的醫院、門診部、診所及科研機構。

(8)衛生人員包括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和衛生員、其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按在崗職工數統計,包括在編、合同制、返聘和臨聘半年以上人員。

9)衛生技術人員包括執業(助理)醫師、註冊護士、藥師(士)、技師(士)、衛生監督員(含公務員中取得衛生監督員證書的人數)、其他衛生技術人員。

(10)執業(助理)醫師指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且實際從事臨床工作的人員,不含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但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11)註冊護士指取得註冊護士證書且實際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不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但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12)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數、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全科醫生數、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按常住人口計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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