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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民警執法規範 劍指一線執法難點熱點

2016-07-26 21: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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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記者 白陽)查驗身份證要不要出示警察證?當事人不配合執法怎麼處理?在21日公安部舉辦的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上,全國公安民警首次通過視頻形式,就當前基層一線民警面臨的執法難點和困惑問題接受集中培訓。

此次視頻培訓主要圍繞治安、刑事、交通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執法內容,從法律要求、處置流程、行為舉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對民警在執法實踐中具體應該怎麼做、不應該做什麼進行了直觀演示。

根據演示的執法規範,民警執法時應隨身攜帶警察證,如執法對象質疑警察證效力,應明確告知警察證是警察法定的執法證件;在查驗身份證時,如執法對象不配合,應告知其有義務出示身份證件並接受查驗。沒有隨身攜帶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證件證明身份,也可以報出自己的公民身份號碼、姓名等信息,供民警查驗。

當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阻礙執法的行為時,要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固定證據,向圍觀群眾表明警察身份,爭取群眾配合支持。如果執法對象或其親友拖拽、纏抱民警,可採取拉肘別臂等相對安全的控制動作擺脫糾纏,避免拳擊、抓頭髮、扭脖子等危險動作。

記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執法規範是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細化,並對各地公安機關成功實踐經驗加以總結而成。在制定執法規範之外,公安部還將通過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監督機制,讓規範執法成為民警日常執法的自覺行為。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充分借鑒這次視頻演示培訓,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執法教育培訓機制,教育廣大民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進一步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努力通過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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