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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環保法施行以來法院已受理上百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6-07-27 19: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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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 白陽)自2015年1月新環保法施行以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已受理上百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這是記者2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研討會上獲悉的。

公益訴訟的主體“界定難”是過去困擾我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審理的重要因素。2015年1月,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正式施行;同月,最高法發佈了《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隨即推出《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試點工作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等相關規則,及法院受理檢察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案件範圍、審理規則和裁判依據等。

據最高法統計,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已受理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審案件93件,受理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環境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21件。

此外,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合議庭或者巡迴法庭558個,其中審判庭191個。

兩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涉及污染大氣、水、土壤等環境犯罪和破壞土地、礦産、森林、草原以及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犯罪的一審刑事案件37216件,生效判決人數47087人;共審結涉及環境資源的權屬、侵權和合同糾紛一審民事案件195141件;共審結涉及環境資源類的一審行政案件57738件,有效地懲處和威懾了污染行為人和資源破壞者。

記者了解到,最高法今後將著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的專門機構和團隊建設,探索構建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推動建立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積極創新包括環境公益訴訟在內的環境資源案件特別程序規則,進一步發揮環境資源審判智庫的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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