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黑龍江省出臺申請社會救助核對認定辦法

2016-07-29 10:12 來源: 黑龍江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避免“人情保”“關係保” 杜絕“騙保賴保”
我省出臺申請社會救助核對認定辦法

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近日出臺《黑龍江省申請社會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認定暫行辦法》,明確了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認定條件,為進一步準確高效認定社會救助對象,避免“人情保”、“關係保”,杜絕“騙保賴保”,實現“應保盡保”,確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的實施提供了保障。

據了解,《辦法》適用於政府相關部門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住房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時,經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和委託,民政部門對其經濟狀況開展調查、核實並出具書面報告的工作,以及已獲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的居民個人及其家庭,因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家庭經濟狀況復審,需要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

《辦法》中規定核對內容為核對對象的可支配收入、財産、支出和身份信息。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後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凈(純)收入、財産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以及其他應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家庭財産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機動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除外)及船舶、房屋、債權和其他財産;家庭支出指居民家庭用於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務等非商品性支出;身份信息是指核對對象的戶籍狀況、證件號碼、婚姻狀況等基本信息。對已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在復核時,任一時點核對出的家庭成員名下的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券等均核定為其家庭財産。

同時,《辦法》還明確了低保家庭認定條件為: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財産狀況符合以下規定:家庭擁有的全部貨幣財産總額,人均不超過當地20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生産、運營用機動車輛、船舶(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普通兩輪摩托車除外)和中型以上農機具;家庭成員名下無非居住類房屋,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場所的除外;城鎮居民家庭無産權住房或僅擁有一套産權住房,或擁有兩套以上産權住房,但家庭成員人均居住面積不超過當地人均居住面積;農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或統一規劃的農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員名下無其他商品房。

此外,低收入家庭認定條件為: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可參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掌握;家庭財産狀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産認定條件。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條件為:持有當地常住戶口或居住證;居民家庭總收入減去醫療、教育、突發性災難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類剛性支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居民家庭財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産認定條件。(記者 郭銘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