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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不動産登記地方性法規

2016-07-29 17: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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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7月29日電(記者 周潤健)為了規範不動産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9日審議通過《天津市不動産登記條例》。

《天津市不動産登記條例》共七章,八十條,內容涵蓋地役權和抵押權、海域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等內容。

針對公眾普遍關注的新購商品房登記問題,根據該條例,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不動産首次登記,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知購房人。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申請房屋所有權不動産首次登記時,應當將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在不動産登記簿上予以記載。

條例明確表示,房地産開發企業如果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不動産首次登記的,由不動産登記機構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給不動産權利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據了解,該條例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實施前依法製作的不動産登記簿、核發的各類不動産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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